绿化整治(环境治理八项专项行动包含哪些内容)

2024-01-27 19:55:49

一是专项治理道路秩序。重点对次支道路、市场周边500米内占路摆卖、占路加工作业进行专项治理,对道路立面进行大规模清整,规范牌匾,拆除破旧牌匾,提高整体景观效果。二是专项治理建筑违章。重点解决群众反映集中,影响“创国卫”工作进度的官搭及私搭。三是专项治理居民区卫生。加大对居民区环境治理的力度,拆除违章棚亭,清理楼道堆物,使居民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四是专项治理违章私开门脸。进一步加大封堵居民楼首层开门的力度,拆除学校周边违章建筑,实行拆墙透绿,创造良好环境。五是专项治理病媒生物。坚持环境治理方针,消除四害孳生地,巩固灭鼠达标成果。六是专项治理五小行业。加强对小餐饮业和熟食制售点的治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治理。七是专项治理城乡结合部。重点对二号桥街道先锋路、东新街道沙柳路等地区市容环境进行治理,消灭家禽家畜,消除垃圾死角,完善环卫设施。八是专项治理铁路专用线环境。搞好全区铁路专用线两侧32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和环境美化绿化工程,并加强对铁路沿线已建成绿化工程成果的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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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容貌秩序和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促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

(一)良好的城乡环境,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治理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事业有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去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城乡环境明显改观,人居环境较大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但我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在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方面还存在不 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脏乱差冶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5·12冶汶川特大地震又对我省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随着灾后恢复重建加快进行,城乡环境亟待治理的问题日趋突出。 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是坚持执政为民、检验干部队伍的作风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关系我省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我省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把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作为促进发展的一件大事、执政为民的一件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为契机,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冶标准(以下简称“四化冶标准),灾区先行,试点示范,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完善机制,健全队伍,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创造舒适优美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加 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到

2011年底,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80%的乡镇、60%的村庄达到“四化冶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和西部地区领先水平,全省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相适应的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形成城乡容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局面,为推进“两个加快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2009年下半年工作目标:在地震灾区和试点城市先期启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城乡交通秩序治理、城镇绿化及容貌治理等专项行动“攻坚月冶活动,集中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冶,在城镇切实解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冶问题,在村庄切实做到“垃圾不乱扔、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冶。同时启动城镇、村庄容貌改造,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进家庭冶活动(以下简称“七进冶活动)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2010年工作目标:巩固集中治理成果,以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集中开展城市环境改造、乡镇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进“七进冶活动,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加强管理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2011年工作目标:结合治理工作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提高治理水平、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全面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主要目标。地震灾区、试点城市的工作目标按《灾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确定。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根据上述要求, 在工作方案中确定具体工作步骤和年度工作具体目标。

(四)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共享和谐。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培养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接受群众检验,切实让群众满意,确保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统筹安排,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城市、乡村和灾区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把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恢复重建与发展提升、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改善环境与提升素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从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划分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区域,区别城市、乡镇、村庄等层面,确定不同标准,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具特色地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强管理,切实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

(五)规范城乡垃圾收运处理,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城中村冶及辖区公路、河道、堰塘、桥梁、铁路周边、公共厕所等卫生死角。指导乡镇、村采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冶和卫生填埋等形式,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配置完善相应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 抓好卫生防疫和生活垃圾及灾后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再利用工作。大力推进城乡道路保洁作业机械化,逐步提高环卫道路清扫机械化水平,力争在2011年底全省设市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

(六)规范城乡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重点治理广告乱贴乱画“牛皮癣冶顽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完善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对城市建筑立面装饰、户外广告、商店招牌及内部陈设进行规范引导。 在居民区、办公楼等处建设一批广告栏、广告橱窗,引导广告规范发布。

(七)规范城乡车辆停放,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危及安全等问题。实施“畅通工程冶,建设“平安畅通县冶,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严格管理车辆停放秩序。 禁止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上停放车辆,为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

(八)规范城乡摊位摆设,重点治理乱设乱摆、跨门槛经营、占道经商等问题。坚持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 立足于既方便群众又促进就业,合理布局、科学规范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发展乡村粮油超市与连锁店,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保持环境整洁。

(九)规范建筑工地管理,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 采取限时施工和应用散装水泥等措施,解决施工现场噪音扰民和扬尘污染问题。 运输建材与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采取加盖密闭等措施,严厉查处随意撒漏和倾倒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的行为。加强城乡规划督查,治理违法违规建设。

(十)规范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管理,重点治理“城中村冶、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生活环境。继续推广和规范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物业管理。 积极探索“城中村冶、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和改造模式,县级及以上城市逐年安排综合治理任务,推进“城中村冶、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和社区化管理。

四、强化建设,大力改善全省城乡环境面貌

(十一)加快规划制定和风貌改造步伐,着力解决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抓好城市风貌的规划和建设。明确城市风貌定位,突出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建设宜居、生态、现代城市;注重个性特色,提升单体建筑设计水平,编制城市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局部规划,做到既个性突出又整体协调;注重色彩协调,提升建筑立面装饰美感,形成鲜明的城市色彩基调;注重历史传承,精心保护承载城市文化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充分展示各地民族特色、地域风情 和文化传统的魅力。 按照“路通、灯明、特色、排水畅、环境整洁冶的要求,积极改造小街小巷、公厕、重点街道两侧建筑外观,通过风貌改造形成特色建筑风格。合理配置环卫、健身、宣传等各类公益设施,改善邻里和谐共处的物质条件。 抓好村镇建设规划。 提高村庄布局水平,做到离开公路一定距离布局新建村庄,严禁在公路两侧夹道建房,实现道路通畅、村容整洁;提高村落规划水平,依山就势,错落有致,体现山水田园风光和自然和谐之美;提高民居设计水平,融合地域和民族文化,外观突出特色,内部优化功能,让农民群众享受现代生活。

(十二)加快城乡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着 力解决设施不足、运行不畅的问题。 常住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县城,原则上都应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常住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应因地制宜加强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 加强对已建成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达标排放;加快在建设施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建成投入使用;尚未建设的市、县,按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规划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启动实施。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做好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对乡镇和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技术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实施环境保护民生工程,推进治污减排,治理面源污染。 加快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确保各繁华地段建筑和住宅区的原有停车场按设计功能使用,积极推进立体停车空间的开发与利用。

(十三)加快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低的问题。 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推进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做好世界遗产和国家遗产、省级遗产的保护、监测和申报工作。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冶、“环保模范城市冶、“园林城市冶、“森林城市冶等创建活动和生态村、生态家园、各类型生态小区及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生态细胞冶工程建设,抓好城市“拆墙透绿冶、“屋顶添绿冶和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建成区和村庄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绿化质量。

(十四)加快推进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较差的问题。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需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和支持,也是提高城乡居民素质的有效途径。 要突出人民群众在环境建设和城乡容貌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行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引导城乡居民破除陋习,移风易俗,养成讲文明、爱卫生、懂礼貌的良好习惯。 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为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

(十五)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行业改革,着力解决机制不活、行动乏力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持环保、市政等行业发展的经济政策,依法依规减免行业发展的有关税费,鼓励行业加快发展。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金、国(境)外资金采用多种方式参与环境、市政行业的建设和运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建立健全城镇生活污水与环卫处理及园林、绿化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工作的市场运作机制。 开放作业市场,实现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的企业化运作。

五、全力保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 建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省上成立相关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 建设、环保、卫生、交通、工商等有关部门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积极作为、主动作为。

(十七)科学制定规划。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年规划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本部门的治理规划,编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市容、环卫、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交通管理等专业规划。地震灾区的治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要围绕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结合城乡住房和城乡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

(十八)开展试点示范。 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指导试点城市继续抓好试点工作。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不同类型的城镇和村庄抓好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指导和带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十九)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取得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大力宣传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十)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一手抓专项治理、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必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建立行政监督机制,紧密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规划和目标督查。 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服务热线,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先进,曝光问题,鞭策后进。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法制轨道。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法规;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体系,尽快启动《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联系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固化加强城乡环境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规定, 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

(二十一)强化队伍建设。 坚持“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冶的原则,着力建设好职能化的管理队伍、专业化的技术队伍、市场化的日常保洁维护队伍。 配齐配好懂管理、会管理的管理人员,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依法管理和职能化管理。 积极推进执业资格制度, 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从业人员准入与执业的管理,大力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的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质量和水平。 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分离管理监督与日常保洁维护职能,聘用专业保洁公司,建立竞争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二十二)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对工作落实、完成任务好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按照相关法规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责任。 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单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采取设立举报电话、明察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等方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实行规范化考评,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严保现有绿化成果

一方面要加强现有绿化的养护工作。要加强市政公共绿化养护的招投标工作,完善绿化管养考核制度及评分标准,坚持管养不达标淘汰制度,加强对承包盐田区绿化管养单位的考核,提高绿化管养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城市所依托的山坡林地、河湖水系、湿地等自然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维持城市地域自然风貌,反对过分改变自然形态的人工化、城市化倾向。在城市开发建设中,要保护原有树木,特别要重点保护大树、古树;在道路改造过程中,反对盲目地大规模更换树种和绿地改造,禁止随意砍伐和移植行道树;坚决查处侵占、毁坏绿地和随意改变绿地性质等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二)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有步骤开展绿化升级改造工作

对全区黄土裸露地段,特别是盐田港后方陆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解决绿化盲点造成的黄土裸露问题;重点对有路无树的路段进行调查整治,对行道树路段进行查漏补缺。为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有步骤地开展全区绿化升级改造工作。对区域开发建设已经成形,市政设施已经完善区域,要重点加强绿化升级改造工作。2007年,盐田区完成了沙头角海滨栈道绿化升级改造工作,丰富了海滨栈道绿化植物品种和层次,园林布局、美化效果更加突出,收到了很好的环境效果和社会反响。2008年,可着手高速公路出入口区域绿化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可着手道路树穴改造和环境点缀工程。改造工程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植物配置,增加乔、灌、地被种植量,努力增加单位绿地生物量,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绿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要适当降低草坪比例,减少塑料等建筑小品和大型喷泉的使用;对现有草坪面积过大的绿地,要合理补植乔灌木、地被植物和宿根花卉;要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城市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的绿化建设,增加隔离带上乔木种植的比重,建设林荫道路;要推广立体绿化,在一切可以使用的地方如立交桥、廊架、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地段和区域进行垂直绿化,进一步提高单位绿地生物量,达到绿化、美化、艺术化环境效果。对于区域开发建设尚在规划建设进行中,市政设施尚未完善区域,为达到绿化美化环境效果,绿化建设宜进行临时、简易绿化,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避免黄土裸露,改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三)积极落实上级政府布置的园林绿化建设任务,打造绿色生态城区

要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政府布置的各项园林绿化建设任务,打造绿色生态城区,积极推进深圳市 “生态市” 建设步伐。2008年,要在全区主要道路沿线、公园、公共绿地、二线关口等地点,广种市花勒杜鹃,彰显城市特色;要继续推进社区公园建设,打造“公园之城”;在城市广场、闲置地、拆违建地等一律能绿化的地段见缝插绿等。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园林绿化工作。

强化政府在资源协调、理念引导、规划控制、政策保障和技术推广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推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加强房地产项目、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控制要求,引导企业通过科学的植物配置,增加乔灌木地被种植量,努力增加单位绿地生物量,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绿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要推广立体绿化,在一切可以使用的地方进行垂直绿化,推广屋顶绿化。同时,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利用“植树节”、“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引导社会参与生态城区建设,发动社会各界、企业、团体积极捐种、认种城市绿化树木。

科学规划,开拓创新,城市绿化向美化艺术化转变

盐田区城市绿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盐田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要有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一)高起点规划

盐田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虽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之优势,但存在可用绿化土地少,绿化建设规划紊乱,土质差,汽车尾气污染严重等劣势。为此,开展盐田区绿地系统研究及其生态规划类的研究项目,高起点规划盐田区园林绿化建设,选择适合在盐田区种植的、造型优美的植被,有计划、有系统的开展绿化建设或升级改造工作尤为必要。要高起点规划以乔木为主体、植物物种丰富多彩、具有南亚热常绿阔叶林特征植被,建设生态功能稳定、生态效益良好的城市园林生态系统,增加植物资源总量,初步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城市园林景观体系。城市绿化向美化、艺术化转变,努力把盐田区建设成为拥有美丽的海滨生态风景和山林绿地生态风景线、最适宜人居的国际化园林城区,建设成为单位面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山、海、城”共生的“生态园林城区”。

1、坚持实行城区绿地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方针,大力提倡低养护成本的生态式绿化,达到建设一片,绿化一片,美化一片的目标要求。

2、积极开展立体绿化,推广屋顶绿化,建造乔、灌、草、藤有机结合的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复层绿化群落,增加单位土地生物量,城市绿化向美化、艺术化转变。

3、公园绿地的建设应根据规划重点突出文化与景观特点,做到“园园有看点,个个是精品”;街头绿地应结合周边道路与建筑,处理好与城市的交通和对景关系,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4、行道树选择要充分综合考虑景观性、遮阳性和抗风性等要求,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建设,做到“一路一景”,树种多样化,层次分明。但应在统一中求变化,不应太杂乱。城市主干道应选择抗污染性强的高大树木作为行道树;高速路两旁尽可能留出绿化带来建设防噪林,同时兼具风景林地的作用;城市次干道应选择高大浓荫常绿树木,尽可能形成绿色廊道。

5、生态绿地则宜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下,逐步进行林相林分改造,修复已破坏的山体,尽可能做到绿量最大化。山体与城市衔接的区域,应用耐贫瘠、固土能力强的植被以减少水土流失。有必要、有选择性的对山林景观进行特色规划,使山林背景随季节变化而呈现更美的景观。对城郊山林进行系统的公园规划,建立多个功能各异、各具特色的郊野公园,以满足市民休闲、观赏、康体健身的需要。

(二)高标准建设

对城区主要道路、重要节点、对外衔接窗口等区域,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园林绿化,凸显城区风貌和人文景观。要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城市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的绿化建设,增加隔离带上乔木种植的比重,建设林荫道路。在高标准建设的同时,要坚持走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之路。

1、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要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同时按照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合理规划园林绿化建设用地。在有效整合城市土地资源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满足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的需求;在建设中要尽可能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特征,减少客土使用,反对盲目改变地形地貌、造成土壤浪费的建设行为;要通过合理配置绿化植物、改良土壤等措施,实现植物正常生长与土壤功效的提高。

2、加强科学规划设计。要通过科学的植物配置,增加乔灌木地被种植量,努力增加单位绿地生物量,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绿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要适当降低草坪比例,减少塑料等建筑小品和大型喷泉的使用。对现有草坪面积过大的绿地,要合理补植乔灌木、地被植物和宿根花卉。

3、积极提倡应用乡土植物。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中,要优先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土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积极利用自然植物群落和野生植被,大力推广宿根花卉和自播能力较强的地被植物,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郊野气息的自然景观。反对片面追求树种高档化、不必要的反季节树种,以及引种不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树种等倾向。少种棕榈类植物,尽管棕榈类植物外形较为美观,但冠幅小、调节小气候的能力有限,且棕榈类植物病虫害严重,维护成本高。虫害发生时,景观效果差,治疗不及时,苗木常常枯死。

4、实施自然生态建设。要积极推进城市河道、景观水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自然化建设与修复。建设生态化广场和停车场,尽量减少硬质铺装的比例,植树造荫。铺装地面尽量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提高环境效益。坚决纠正在绿地中过多使用高档材料、配置昂贵灯具、种植假树假花等不良倾向。减少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高标准草坪、绿篱、花坛等绿地比重。

(三)高水平管理

园林绿化“三分在种,七分靠养”,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园林绿化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并持续发展,高水平管理凸显重要。

1、加强市政公共绿化养护的招投标工作,完善绿化管养考核制度及评分标准,坚持管养不达标淘汰制度,加强对承包盐田区绿化管养单位的考核,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要以建立生态化、人文化、系统化和网格化的绿地系统为目标,从过去局限在城市内部的园林绿地系统拓展到区域生态系统,重视绿地生态功能的保护、恢复和建设。要严格执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生态系统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实现从“规划建设”到“规划保护”的转变。

3、绿化管养工作走节约型园林绿化之路。要大力推广园林绿化节水技术,积极开展中水、雨水回收利用以及使用微喷、滴灌等节水措施,降低园林管养成本;推进树枝粉碎等园林废弃物利用,扩大树枝粉碎制肥的产能,减少绿化垃圾占用垃圾填埋库容,发展园林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风能等循环经济项目在园林绿化项目中的应用。更多相关信息可参考京广华艺公司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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