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二手车(男子租70万元宝马轿车以20万卖掉)

2024-01-24 20:59:44

俗话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久前在西安一名男子将租来的价值70万的宝马轿车抵押给湖南岳阳的一家二手车行,作价20万,因而被警方网上追逃。此事一出引起了热议,有人评论道一个敢卖,另一个也竟然敢买。该男子的行为无疑是违法行为,属于诈骗,同时又是?两头骗?。小编根据陈兴良教授的论断来给大家解读一下其中的法律道理。

一、该起事件的基本情况。

该起案件是由西安当地的租车公司向警方报案,称一男子党某在车行租赁了一台70万的宝马汽车,而后人与车均失联。警方调阅监控查到该车在湖南岳阳出现过,于是赶赴现场走访调查,最后在一二手车商处找回了车,该男子将车以20万的低价抵押给了该二手车商,人已经不知所终,目前正在被公安网上追逃。

二、刑法层面该男子所需要面临的后果。

从刑法的角度分析该男子无疑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因为他从主观上租车就是带着犯罪目的去的,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禁止将车辆转卖或者抵押的条款,意图通过租车达到对车辆的非法占有获利。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根据涉案金额一般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民法层面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因为该男子的行为属于?两头骗?,他和二手车商之间的交易不会再单独作为刑事犯罪处理,而是视为赃物?销赃?行为。在民法的角度构成了民事欺诈,这属于可撤销行为,二手车商可以要求恢复初始状态,返还20万元。

综上所述,该男子的行为非常愚蠢,为了20万成为网上逃犯,不知道他何时能醒悟,争取自首得到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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