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限迁政策(二手车限迁新政策)
法律分析: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 一、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各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3号),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珠三角: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城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各地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二手车限迁标准
每个城市的车辆管理办法和政策不太一样,部分省市低于标准的不能过户。
以广西省为例,2017年4月1日起,外省拟迁入我区、区内各市互相转移的机动车辆,汽油车需达到国I(含本数)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需达到国III(含本数)及以上排放标准。
以江西省为例,省环保厅和公安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二手车环保检验信息管理档案和核查机制,加强对二手车环保达标检验的监管工作,对环保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转入。
以广东省为例,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国家要求淘汰或鼓励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跨地级以上市迁入。
扩展资料:
广东省对车辆迁移登记的相关排放限制:
一、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
二、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1、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2、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3、我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人民网-不能过户的二手车就像是定时炸弹
广东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
中国政府网-江西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广西商务之窗-关于加强二手车迁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手车限迁政策
各地二手车限迁标准:
只有国六排放能迁入:
北京、天津、上海。
广?东: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汕尾、东莞、中山。
河?北: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
海?南:海口、三亚。
江?苏: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浙?江: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泰州、丽水。
国五及以上排放能迁入:
陕西:渭南。
福建:漳州、龙岩。
山东:济南、莱芜。
河南:鹤壁。
浙江:衢州。
江西:南昌。
二手车限迁什么意思
二手车限迁政策是指一些地方政府对于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外地二手车不予上牌的限制性政策。本质是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汽车销售市场,防止大量外地二手车涌入市场所带来的价格冲击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https://copyright.bdstatic.com/vcg/edit/9b5a3bfbb3d042091476ac397b31d67e.jpg
国务院颁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加快出台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的政策文件。
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
限迁二手车能买。
限迁二手车一般是指其尾气排放标准不符合当地排放标准规定而被当地政府限制迁入落户上牌的一类机动车,该类机动车虽然能够办理过户,但如果想要办理车辆的迁出或迁入登记,则需要符合当地二手车政策才能被批准迁出或迁入。也就是说,限迁二手车如果能正常办理过户上牌的前提下,也是可以购买的,但是也要结合相关二手车政策作为参考。
目前,国家对于限迁二手车也实行了新的政策,在2022年7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该措施明确了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限迁二手车相关政策: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7月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介绍,商务部等17部门已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出台了6方面、12条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着眼破除一些长期制约汽车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巩固汽车消费回稳态势,促进汽车市场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盛秋平介绍,汽车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促消费的重要领域。2021年全国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4.4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9%,是消费市场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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