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蓬江:探索新路径 照亮成长路

2024-11-04 14:00:40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近年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打造“启明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治理工作,以司法之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共同守护,让亲情不缺席 “勉强维系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孩子不会快乐的。” “孩子成年前我不会离婚的!没有完整的家庭,她怎么健康成长?” 当着法官张华理的面,一对夫妻吵了起来。 早在2019年,妻子黄某便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因双方未能对女儿小晴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2020年,黄某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蓬江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夫妻二人都想抚养孩子,谁也不让谁,案子又一次陷入僵局。 解决抚养权争议不仅是一道法律难题,更是关乎孩子未来的重要决定。由于夫妻双方谈及孩子时总是争执不休、情绪激动,张华理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沟通,逐一聆听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寻求破局的可能。 在沟通中,张华理发现,原来自2019年3月开始,双方已开始轮流照顾抚养小晴。但罕见的是,轮流抚养的时间间隔仅为一天。 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如何?父母轮流照顾孩子,是否能够提供一个稳定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带着问题,张华理与夫妻二人所属的村委会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了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小晴在双方轮流抚养下的生活状况。 当所有问题都有了肯定的答案,纠纷化解便有了方向—— 一方面,以“子女本位”为出发点进行裁判,结合双方均有抚养能力及孩子已实际由双方轮流抚养的现状,准予双方离婚,判决小晴由黄某、王某每人一天轮流抚养,并互相给予协助。 另一方面,再次强调合作抚养的重要性,叮嘱双方“离婚不离责”,要携手为女儿创造一个和谐、充满爱的生活环境。 “我们都很爱孩子,会一直陪着她。”黄某、王某表示,尽管离婚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他们一定会尽己所能照顾好孩子。 至此,这场抚养权争夺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和谐的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把“保护伞”。近年来,蓬江区法院坚持“多方联动,协同育人”的理念,为未成年人守好成长的“港湾”—— 深化“1﹢3”家事工作制度,聘请74名社区家事协理员开展个案调解、弥合亲情裂痕; 联合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江门市妇女联合会,成立家事联调工作室,建立反家暴诉讼服务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快办通道”; 延伸审判职能,向相关家庭发出家庭教育令、关爱提示卡,做深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及时预防和化解家庭矛盾引发的次生灾害。 据统计,2024年以来,蓬江区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令》16份、《关爱提示卡》5次,家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2%。 ■书信关情,唤醒迷途少年 “爸妈以前不怎么管我,现在很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加油,不要再让爸妈操心了,给妹妹做一个好榜样。” 近日,法官黄银平收到一封特别的来信,稚嫩的笔迹里藏着一个少年成长的故事。 曾经,未成年人小强的父母忙于生计、疏于陪伴,致使他沾染了不良风气,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被判处缓刑后小强感到深深的悔恨和迷茫,一度夜不能寐。 黄银平看在眼里,放在心上,会同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心理辅导老师一起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抚平小强的自责情绪,帮他重建起面对未来的勇气。 “一次犯错并不可怕,有错能改仍然是好孩子。希望你能从这件事中学会改变,自尊、自爱,学法、懂法……” “让他吃饱穿暖仅仅是最基本的义务,还需要多抽时间陪伴孩子,多花心思倾听孩子的心声。”在回访现场,法官温和地将两封信递给小强和小强的母亲。纸短情长,信里蕴藏着关怀与慰藉。 这是蓬江区法院开展的“书信关情”判后回访活动的一个案例。不同于面对面的交流,书信给双方提供了一个情感上的缓冲空间,降低了交流的压力和紧张,让未成年人或其父母更易于表达真实情感,法官也能通过这种更为细腻的方式传递司法温情,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精准的指导和帮助。 “有些劝导的话,孩子听一听就过去了,但写下来就不一样,孩子的印象会更深刻。”在黄银平看来,书信交流更具说服力和感染力,未成年人能在阅读时反复思考,进而内化为自己的认识和行动。 近年来,蓬江区法院秉承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逐步构建起“专业审判﹢心理辅导”未成年人审判新模式。除判后回访外,还依托“粤心安”心理服务室等平台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明正义、明是非、明道德。 这些举措也带来了令人欣慰的变化:近两年来,蓬江区法院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0%,涉未成年人重大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3.33%……犯罪低龄化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批迷途的少年在法律的引导下重新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法治护航,“启明星”下共成长 法治是一种精神、一种素养,需从孩童时期开始培育;普法是一份责任、一份义务,需时刻铭记在心。 “孩子们,有人知道应该如何防范节假日电信诈骗吗?” 今年中秋节,蓬江区法院联合区委政法委等部门走进邑侨法治服务站,开展“启明星法治小讲堂第一课”活动。 法院干警结合节日热点讲解法律知识,以生动讲述赢得了满满掌声。孩子们踊跃举手抢答,于欢乐中增强法治素养。 江门素有“中国第一侨乡”的美誉,而启明里则是江门市城区13个百年华侨古村落之一,以中西合璧的侨乡建筑特色闻名,满载侨乡记忆与乡情。 融合本地特色,蓬江区法院创新打造“启明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建立集3项机制、2支队伍、1个剧场、1节课堂于一体的“3211”法护成长机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律的“种子”—— 联合辖区内多所中小学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宣讲; 联合蓬江区检察院等部门成立未成年人政法保护工作办公室,为辖区内的留守儿童量身定制普法计划; 在儿童节、五四青年节、网络安全周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举办“法治City Walk”“预防网络诈骗共建和谐校园”等活动。 近两年来,蓬江区法院已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普法活动60余次,覆盖师生2万余人次。每一次提问、每一次解答、每一次交流,都在孩子们心里筑起一道道抵御风险的屏障,春风化雨般守护着孩子们的成长。 司法之治,远不止于此。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此前,针对李某强制猥亵、侮辱一案,蓬江区法院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对李某宣告了从业禁止。 如何让更多主体在引导端、疏导端用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蓬江区法院积极探索司法与社会的良性衔接,针对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被告人,通过发出“从业禁止令”“禁止接触令”的方式,搭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 “预防是最好的保护。”蓬江区法院院长张海疆说,“‘从业禁止令’在社会层面起到了监督和警示作用,有利于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24年以来,该院共发出“从业禁止令”3份、“禁止接触令”2份。从法院到教育部门,从学校到社会用人单位,这些举措在不断强化法律制约力的同时,也释放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温情。 “未来,我们将继续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路径、新举措,在高质量的司法实践中延伸审判帮教工作,用爱点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张海疆表示。(记者 吁青 丁洁 赵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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