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届生有什么奖励(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国家的哪些福利)

2024-05-06 09:17:04

一、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二、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就业补助资金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和省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度向就业工作任务重、财力薄弱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不同地区间公平就业。

——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的积极性。

——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百度百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以下四种主要补贴:

第一、就业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第二、求职创业补贴。在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为1500元/人。对象包括: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第三、临时生活补贴。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1)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2)属本低收入居民;(3)“零就业”家庭成员;(4)残疾人家庭成员。

第四、大学毕业生社保补贴。国家为鼓励中小微企业聘用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但是需要一定硬性条件,就是要求企业与它们签订至少超过1年的劳动合同,并且要给它们定期缴纳社保,补贴期限为12个月。目前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多半以灵活就业参保,国家给予养老、医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

综上,作为一个应届大学生,可以领取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以及社保补贴等。毕业补贴发放时间:大学毕业生的补贴发放时间一般是是12月下旬,具体的毕业生补贴在不同的学校会有所不同,发放的数目和时间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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