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政策(研究生上海落户新政今年)
法律分析:应届生落户条件放宽应届毕业生落户条件,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降低门槛:2020年上海市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上海市户籍申请就业计分办法发布。评分规则和72分的要求没有变化。最大的变化是双一流大学应届毕业生落户门槛大大降低。1. 博士应届生可直接落户;2、双一流大学硕士应届生可直接落户;3、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的毕业生直接落户。
法律依据:《上海居转户及实施细则》第五条(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第六条(激励条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落户上海最快的办法
上海落户政策有就业落户政策和投资落户政策。
1、就业落户政策
在上海工作的人员可以通过就业落户政策获得上海户口。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年薪达到上海市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所在企业为大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落户。
2、投资落户政策
在上海投资的人员也可以通过投资落户政策获得上海户口。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上海投资达到一定金额,不同区域的投资金额标准不同;在上海注册成立企业并运营满一年以上;纳税记录良好。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落户。
上海落户需要注意的事项
1、了解落户政策:在申请落户之前,需要了解上海的落户政策,包括就业落户、投资落户、家庭团聚落户等不同类型的政策。不同类型的政策有不同的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
2、准备相关材料:根据不同的落户政策,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准备材料时,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注意申请时间:上海市每年只有一定的名额供申请者竞争,因此需要注意申请时间。一般来说,申请时间会在年初或年中,具体时间需要关注上海市政府的通知。
本市企业缴纳3倍半年社保,注意社保和个税需要匹配。之后就可以去申请落户
一、应届生落户上海:应届生落户方式又包括直接落户和打分落户。
二、留学生落户上海: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海归留学生,回国2年内来上海工作,都具备留学生落户资格。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能超过2年。
三、人才引进落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划分为18类。不是高学历博士,就是能力强的人士,再或者是单位加成,人才在哪都是稀缺资源,所以人才引进不适合于大多数人。
1、直接落户
学校和学历是第一条件,应届博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硕士以及在五大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硕士应届毕业生以及清北复交、同济和华东师范大学的六所本科应届毕业生都可以直接落户。
2、打分落户
学校条件不能满足直接落户条件的应届同学,可以通过满足72分打分政策,评分办法是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部分要素组成。
如果你想通过应届生渠道落户,一定要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和企业明确,公司是否有资质且能帮助申请应届生落户。
主要的评分指标包括: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荣誉、用人单位要素分等。
应届生落户上海注意事项:
(1)只有毕业当年才可以申报。
(2)在读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和个税(自主创业除外),实习工资不能申报薪金,可以申报劳务报酬。
(3)以下企业影响应届生落户:劳务派遣、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等。
(4)提交落户申请后不要换用人单位。
(5)公示审核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落户手续,超过时间将失去落户资格。
3、人才引进落户上海:
以下5种人才可以直接落户:
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其中对于重点用人机构紧缺急需的人才:
持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满1年的可按本市人才引进办法申办上海户口。
高新技术企业紧缺的急需的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公司业务核心骨干人员在企业任职满2年的可按本市人才引进办法申办上海户口。
以上两类重点用人机构落户人员,政策中虽未明确申请人社保基数,但从实际成功申请案例来看,申请人的社保基数绝大多数不低于2倍,其中很多申请人社保基数都是3倍,这也符合紧缺急需人才的市场化薪酬价值标准。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
对于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为本市上年城镇职工社平工资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
一、关于适用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其他特殊管理人员的引进落户,根据相关部门或文件规定执行。
二、关于申办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三)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所称“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政府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政府表彰项目由政府表彰主管部门认定。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表彰5年内申请引进。
(四)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所称“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列入人才培养计划5年内申请引进。
(五)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4项所称“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应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在项目执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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