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事考试网(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知识占比多少)
教师招聘中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知识占比是没有固定值的,具体要看你报考的是那个市区或县区,要结合当地的公告为准哦,有的地方考在编教师不考学科,所以具体还是要先了解一下往年的公告,以下是2017年邯郸市直教师招聘公告及占比情况,仅供参考,更多邯郸教师招聘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2、本次考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残疾人定向岗位不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郸人事考试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邯郸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具体地点、时间、采取方式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生总成绩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特岗教师或三支一扶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河北省人事网官网登陆地址
按照官方的回答 是因为银行系统和他们的报名系统对接不上
咱们顺着这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回答往下联想
第一,内部限制了流量也就是网速,限制在让工作人员能够手动对接网银付款和报名人员信息的范围;
第二,由于不久前刚刚更换了磁盘阵列和防火墙,管理人员不熟悉系统所致;
第三,有某位或多位骇客,采用DDOS,或者是大量“丢包”,造成网络堵塞。
总之,一切皆有可能,我们这些报名者能做的,就是静候佳音。
报名截止11月2日17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3日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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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事网官网登陆地址: 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ndex.aspx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推动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总结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研究提出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的意见。
二、试点时间
6月至11月。
三、试点范围
根据现有工作基础,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详见附件)。
四、试点任务
各地人社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重点落实好以下任务:
(一)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相关事项申请人员适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相关报考人员适用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适用对象范围由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和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分别牵头,会同部信息中心确定。
(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范本)。各地人社部门相应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根据需要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相关内容。书面(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对外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查询、获取。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要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求,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可针对具体试点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预防和补救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协作。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分别负责相关业务领域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部行风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部规划财务司、部信息中心负责国家部委数据共享的协调,并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推进与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各地人社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分工协作机制,合力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时间节点。试点工作分准备、启动、开展、总结四个阶段运行。6月完成试点准备,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8月至11月持续推进,11月中下旬总结评估。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送部行风办。
(三)加强人员培训。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要加强系统内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确保经办工作人员准确理解试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工作规程,推动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将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报部行风办。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要广泛收集地方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研究改进工作措施。部行风办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估。各地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按业务分类分别向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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