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被开除党籍 严重违纪违法遭查处

2024-11-07 21:05:07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总工会原党组书记、主席王悦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发现,王悦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反群众纪律,未按规定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家风不正。

王悦华还涉嫌贪污罪,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王悦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他违背组织原则,廉洁底线失守,擅权妄为,在组织人事领域搞权钱交易,将分管领域视为私人领地,把国家财产当作私人财物,大肆侵吞、骗取,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工会事业健康发展。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多项犯罪。鉴于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王悦华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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