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育考试院(2022年新疆自学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2年度的自学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各地区都已经发布了此次考试的相关防疫要求,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2022年新疆自学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请新疆的考生注意啦。更多自学考试的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2年新疆自学考试疫情防控须知1.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 www.xjzk.gov.cn )、微信公众号及各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 考试前14天(10月8日)起 ,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
3.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考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持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扫描场所码(以《准考证》提示的考点属地疫情防控实际要求为准),经体温检测无异常,身份验证无误,并签署上交《考生健康承诺书》后(考生于考试前自行下载打印签署),方可参加考试。
4.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封控区、管控区内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确需参加考试的,由各地、州、市(县、区)考试机构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及考点共同研判并制定具体方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确保不造成疫情扩散的情况下,可以“点对点”将考生单人单车转运至考点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单人单车“点对点”转运返回。
6.考生进入考点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进行测量,复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7.为避免进入考点时,因体温检测、身份识别等环节延误入场时间,建议考生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有序扫描场所码,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及身份验证。
8.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考生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9.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10.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11.对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退还报名费。
12.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 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本篇文章来源于 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
www.xjzk.gov.cn新疆招生考试网
2023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新疆教育考试院,进入自考,输入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查询成绩。新疆自考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是60分。
2023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询2023年4月新疆自考考试时间2023 年 4 月 15 日—16 日,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 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如果对成绩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新疆自考考生可以立即申请成绩复核。新疆自考成绩复核考生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向考试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
新疆2023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链接:进入新疆2023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入口
自学考试成绩多少分合格新疆自考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是60分。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新疆自学考试单科课程考试合格者考后一个月从自考办取得单科合格证书。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大部分省份不限制考试的次数。新疆自考考生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理论课程且成绩合格才有资格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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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新疆招生网-网站首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成立于2016年6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由自治区原大中专招生办公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中心组建而成。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内设办公室、高校招生处、自学考试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网络信息处、命题处、招考服务中心7个处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负责我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职学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等教育社会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区内初中班、内职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选拔考试等工作。
教育考试院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真抓实干之风,秉承“科学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坚持“认真细致、廉洁守纪、阳光公正”的招考理念,把握考试发展新趋势,不断推动改革发展,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招生安全体系,实现“平安考试和阳光招生”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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