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分为几个等级)

2024-01-25 02:25:19

一、科举考试的四个等级是:

1、会试:

是科举考试的第一级,由各省举行,选拔出一定数量的考生进入下一级考试。在明清两朝,会试大多在省城或道府级城市的礼部试场举行。

2、乡试:

是科举考试的第二级,由会试合格者到省城或道府级城市参加,选拔出一定数量的考生进入下一级考试。在明清两朝,乡试大多在省城或道府级城市的府学或庙宇中举行。

3、殿试:

是科举考试的第三级,由乡试合格者到京城参加,选拔出一定数量的考生进入下一级考试。在明清两朝,殿试在皇宫内的文华殿举行,是科举考试的最高级别。

4、状元及第:

是科举考试中的最高荣誉,即在三级考试中成绩最好的考生,可以被称为状元及第,其名列榜首的名次称为"解元",其次为"贡士",第三名为"会元"。

二、科举考试的起源:

科举考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代,但是其成熟和完善是在宋代。宋朝时期,科举考试已经被定制成为三级考试制度,包括乡试、会试、殿试,考试范围也逐渐扩大,考试内容也逐渐丰富。

到了明代,科举考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获取官职和封建荣誉的唯一途径。明代的科举考试更加规范化,其考试内容也更加丰富,从儒家经典到诗词歌赋、经义理学等都有涉及。

清朝时期,科举考试得到了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考试内容更加注重实用性,也逐渐增加了理科科目。清朝最后一次科举考试是1904年举行的,之后科举制度被废除,中国的教育和官员选拔制度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革。

三、科举考试的内容: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文、理两科,考试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和丰富。

1、文科:

文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儒家经典、诗词歌赋、经义理学等。在明清两朝,文科考试的题目以四书五经、诗词歌赋、策论为主要内容,考察考生的文学才华和文化素养。考生需要具备优秀的文学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同时也需要掌握一定的经典知识和理论体系。

2、理科:

理科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天文、地理、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知识。在清朝时期,理科考试的内容更加注重实用性,考察考生的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

除了文、理科目外,科举考试还有一些其他内容,比如贡举时需要进行礼仪和品德考核,殿试时需要进行对策和面试等环节。

科举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在历史上不断变化和发展,但总的来说,考试的目的是选拔具有优秀文化素养和政治才能的人才,以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乡试 由取得“生员”资格的人参加,是在各省省城(或京城)举行的考试,每三年一次。因多在秋季举行,又称“秋试”。考中者便称为“举人”,也就是“中举”了。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 由各省的“举人”会集到京城举行的一种考试,也是每三年一次。因多在春季举行,又叫“春试”。考中者称“贡生”,意思是贡献给皇帝选用的“生员”。考中第一名的叫“会元”。

殿试 由取得“贡生”资格的应试者参加,进京入朝上殿,由皇帝亲自出题考。考试录取的人十分有限,只取三甲,各甲只取三名。凡考中各甲头三名的都称为“进士”。考中一甲第一名的叫做“状元”,又称“殿元”、“鼎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朝考 在清代,殿试之后对进士们还要再进行一次“朝考”,特派朝中大臣阅卷,然后根据殿试的名次和朝考成绩,由皇帝分别授予官职。也就是说,考取了进士,中了状元,就等于做了朝廷的官了

中国科学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科举必由学校而逐层沙汰,去芜存菁,集天下之英彦聚於翰林,法度至周全。凡学生未入学者,不论年岁长幼,通称童生。童生入学先试於府、州、县官, 再由提学官考试, 称为童试, 合格后获取录入学, 是为生员。

生员就读於府州县学, 其优者则录送乡试, 每三年一次, 凡遇子、卯、午、酉年行之。考试地点,直隶在京府,各省在布政司。试士日期,则各处一致,皆八月初九、十二、十五各一场,因其在秋天试士,故又称为秋试。所考科目,初设科举时,头场试经义二道,四书义一道,二场论一道,三场策一道,中式后十日复以骑、射、书、算、律五事试之。 及洪武十八年,颁科举定式, 规定初场试试四书三道,经义三道,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 合格者称举人;合格者为举人,乡试第一者称解元。乡试中式后, 考生继而试於礼部,是为会试。其举行时间皆在二月,三岁一次,逢丑、辰、未、戌年行之。因其试於早春,故称为春试,中式者称贡士,会试第一者则为会元。

清朝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作三级:

一、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地点在省城,由皇帝派的考官主持考试。考试分三场,一场三天,一共考九天。考的人很多,考中了,叫做举人。举人有名额的规定,各个省不一样,大体上100人上下,举人里面的第一名叫做解元。乡试的考试是在秋天,所以叫“秋闱”。乡试考试的第二年,就举行会试。

二、会试。 会试也是每三年举行一次,地点在北京。因为是由礼部主持,汇集天下的举人在北京考试,所以叫做“会试”。会试考试地点在北京的贡院,就是今北京火车站北面贡院胡同的地方,贡院现在没有了,但是贡院胡同这个地名还存在。考场房舍大约有九千间,一排一排的,房子很小,宽大约4尺多一点,进深大约3尺多一点,高5尺多一点,这么一个人一个小屋。墙的两面有砖托,两层,隔成板,下面这个板就做板凳,上面那个板就做书桌。墙上有一个龛,里边装上蜡烛,装上吃的,喝的。一场考三天,三场考九天,就在这个小屋子里头,进去之后封门加锁。 经过考试,考中了的,叫做“会试”,会试的第一名叫“会员”,取得会试的资格才能进行第三级考试,就是殿试。

三、殿试,殿试也是在北京考,通常在皇宫太和殿前考试,所以叫“殿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朝廷的考试,所以也叫“廷试”。殿试考试是一天,开始在天安门前考试,后来在太和殿前考试,有时候也在保和殿前考试,地点经常变化。大部分时间是在太和殿前考试,太和殿前,康熙的时候,露天,每人一个小桌,没有凳子,站着书写,时间是在阴历的三月或者四月。乾隆的时候,就统一定在四月二十一举行殿试。殿试考的,结果取中了,就叫“进士”,进士分三等,叫一甲、二甲、三甲。一甲就是三个人,就是状元、榜眼和探花。前三名由皇帝亲自定,考官把参加殿试的考卷大约选出十份,送到皇帝面前,由皇帝最后点前三名,点出第一名就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在科举考试的时候,连中三元是很难的。就是乡试的时候,我得了解元,会试的时候,我得了会元,殿试的时候又得了状元,就是连中三元,三个考试都考第一。整个清朝入关后268年,得三元者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人他是得了解元和会元,乾隆说,这个人连中两元了,就让他连中三元吧,他就连中了三原,这是很侥幸的。

秀才(唐代“秀才”一科、要求高于进士科。《旧唐书·职官志》说:“秀才有唐以来无其人。”可见虽有其科。都未考取什么人。此科于高宗时即废止。)

唐代科目虽多,士人所趋,惟“明经”“进士”两科。“进士科”尤为公子竞试之项目,成为唐代科举之项目。

礼部

明经

考试三场:先试“贴经”,试口试,再次答策三道。

进士

唐初“进士”试“时务策”五道,贴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贴”过四以上为乙第。

天宝十一载定“进士”试一经,能通者试文赋,又通而后试策五条,皆通,中第。

“进士”试诗赋之制,始于玄宗天宝间,其后或改为箴、论、表、赞,或或仍试诗赋。总观有唐一代,“进士科”尤重诗赋,专尚文辞,人称为“辞科”。

唐代后期试进士以诗赋为第一场,论为第二场,策为第三场,贴经为第四场。

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或“状头”。

明法

(律学)

“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唐之法律有四种:律、令、格、式)

明字

(书学)

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分之八者为及第。

明算

试《九章》、《周髀》缀术缉占,通者及第

皇帝亲试

制举:

贤良方能言极谏科;

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

文辞秀逸科;

风雅古调科。

这些都是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目的是为了选拔特殊的人才。

礼部

进士

由各州考选士子送礼部应试。初制: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贴《论语》十贴,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

九经

初制:贴书一百二十贴,对墨义六十条。

五经

初制:贴书八十贴,对墨义五十条。

三礼

初制:对墨义九十条

三传

初制:对墨义一百一十条

开元礼

初制:对墨义三百条

三史

初制:对墨义三百条

学究

初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二十五条、《尚书》二十五条。

明法

初制: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宋代初也以进士明经取士,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只保留进士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而考经义。此外,仍考论策,礼部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为五甲。

明清

童试

中第者为生员,又叫秀才或庠生。 生员分三种: 成绩最好的是廪生,其次是增生,新入学的称为附生。

童试是参加正式科举考试前的预考。

乡试

中第者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又称秋闱。

礼部

会试 中第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和春闱。

皇帝亲试

殿试

中者为进士。

皇帝主试的考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国家特考

贡生

分:岁贡、恩贡、拔贡、副贡。

第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政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经国子监的称为副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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