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小货车(北京新能源货车限行规定)
2024-01-25 02:13:43
北京市新能源货车限行规定如下:
1. 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五环路)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 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3. 每天7时至20时,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东直门桥至西直门桥、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西安门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地安门内大街、景山后街、景山西街、景山东街、西什库大街西岔(西什库大街至西安门大街),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通行。
4. 北京市关于新能源轻型货车的限行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不含进出京高速公路。
注意,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最新规定,建议查看北京市交管局官方网站。
法律分析:新能源小货车是不限行的,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进市区,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城市空气污染,也可以为城市货运提供便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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