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警方回应男孩猥亵女童 案件已依法处理
2024-11-04 20:02:34
江西乐平警方于11月4日发布警情通报,回应了网络上关于“一男子在电梯内长时间捂住一小女孩嘴巴”的事件。通报称,11月2日晚9时50分左右,乐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名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名男子猥亵。警方迅速行动,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嫌疑人刘某某(男,14岁)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调查,11月2日晚9时20分许,刘某某在电梯内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了捂嘴和猥亵行为。当刘某某试图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乐平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乐平市公安局呼吁广大网民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不传播谣言,避免给受害人带来二次伤害,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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