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日结工劳动权益不能“日清” 亟需法律保障
去年打零工时,潘静摔伤了胳膊,被鉴定为伤残十级。由于没有劳务合同,雇主只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她的维权过程非常被动。这种以日结工资为形式的用工模式在山东省胶州市较为普遍,但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手续,一旦发生拖欠报酬或伤害事故,务工人员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日结工也被称为“酱油工”,其特点是召之即来、干完就走、工作技术含量低、工资日结、收益立现。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倾向于这种灵活的劳动形式。然而,日结工与中介或用人单位之间多通过口头约定劳动岗位、时间、报酬等内容,缺少书面协议,导致劳动者常遇到工作内容、薪酬待遇与约定不符的问题,且难以提供有效的维权证据,容易陷入维权困境。
尽管日结工的工资可以“日清”,但他们的劳动权益却不能“日清”。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劳务关系中雇工的薪酬待遇、劳动安全等应受到保障,雇工因工受伤时,雇主也应根据过错承担必要责任。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日结工劳动形式和劳动关系的研究,通过修法、制定法律实施细则或出台法律解释等方式,对日结工进行专门调整。明确日结工、用工主体及劳务中介的权利义务,推出日结工劳务合同范本,完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并划清法律底线,列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劳动监察和公安部门应将日结工用工形式及其相关违法侵权问题纳入监管视野,加强普法宣传,依法查处乱扣证件、押金或工资、虚假夸大承诺、中介诈骗等行为,向劳动者发布警示信息,净化日结工劳务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减少劳动权益隐患。
劳动者也应选择正规、信誉较好的劳务市场、劳务中介或用工主体从事日结工工作,留存好有关证据,要求签订劳务合同,并增强抱团维权意识,积极分享侵权风险信息,相互提示,理性规避侵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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