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13死35伤事故企业已恢复生产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023年1月15日,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导致13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799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并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相关责任人。近日,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事故企业已全面整改并恢复生产,14名事故责任人已全部判决完毕,3家事故责任单位和11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5957万元。此外,盘锦市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等48名监察对象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理处分。
在评估报告中提到,在一季度国务院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中发现,部分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清楚“1·15”事故情况,吸取同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工作仍然存在盲区。
事件回顾显示,2023年1月15日13时25分左右,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在烷基化装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带压密封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对11名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48名与事故有关的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并对浩业化工、江达扬升、中化十四建等责任单位进行罚款、书面检查的处理建议。
目前,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责任追究建议已全部落实。浩业化工董事长、江达扬升施工队长、中化十四建16万吨烷基化装置项目部施工负责人、融达监理总经理等14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3家事故责任单位和11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5957万元,现已全部缴纳到位。盘锦市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及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共计48名监察对象分别受到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记过、撤职、降级等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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