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 广东率先开展多月集中竞争交易
广东电力市场在全国率先开展多月集中竞争交易。近日,作为首批转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广东电力市场开设了“发用双方可买可卖的多月滚动集中竞争交易”品种。10月15日下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省内经营主体进行了全国首次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单场单标的成交电量达1500余万千瓦时,相当于4500多户三口之家年平均耗电量。
这一新交易品种有助于构建“年+多月+月+月内”多时间尺度、“集中竞争+场外协商”相结合的中长期交易体系。通过增加月度集中交易频次,推动各时间尺度中长期品种有序衔接,形成相对连续、公开、透明的中长期价格信号,进一步发挥场内集中竞争交易发现价格的作用。
今年9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多月连续集中竞争交易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分为“远月集中”竞争交易和“近月集中”竞争交易。“远月集中”竞争交易标的范围为未来二到四个月,“近月集中”竞争交易标的范围为未来一月。
中广核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交易及市场开发经理甘怡君表示,首次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在10月开展,不仅可交易11月份的近月电量,还能交易12月份的远月电量。这使得售电公司能更好地通过锁定未来交易价格来抵御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根据《方案》,交易标的为远月电量的多月集中竞争交易中,发电机组、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独立储能和抽水蓄能可买入或卖出电量;而交易标的为近月电量的多月集中竞争交易中,发电机组仅可卖出电量,其他主体可买入或卖出电量。
广东能源集团沙角C电厂经营部部长朱飞远指出,多月集中竞争交易打破了以往只能卖出电量且发电主体之间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局面,允许发电主体在月度以上层面开展反向交易,调整中长期的“持仓量”,有效管控风险。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