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13条生育举措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2024-10-30 11:01:55

国务院发布13条生育举措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措施,涵盖四个方面。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措施包括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同时,完善生育休假制度,确保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和育儿假等落实到位。此外,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指导地方做好政策衔接,并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国务院发布13条生育举措!

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也是重要一环。措施提到要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以及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

在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同样得到重视。措施提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项目,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的具体办法。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同时,强化职工权益保障,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上下班和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为了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措施倡导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和家庭观。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将其内容融入中小学及本专科教育中。

文件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实化具体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方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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