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价20CM跌停
10月29日,ST浩丰股价开盘即“一”字跌停,报5.74元/股,跌幅为19.94%。消息面上,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20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和多名时任高管采取处罚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10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浩丰科技”变更为“ST浩丰”。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2024年以来,ST浩丰因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盈利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先后被北京证监局和深交所处罚。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被ST
10月27日晚,浩丰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10月2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10月29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浩丰科技”变更为“ST浩丰”。
公开资料显示,浩丰科技主营业务为向大型客户提供从基础设施到业务应用的综合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服务,业务主要聚焦在数字金融、大型企业数字化转型、数智安全、酒店传媒等业务领域。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浩丰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为:2020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浩丰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拟决定对时任董事、总经理等三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上述罚款金额合计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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