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卖大米的九个都是五常大米 农产品“蹭名牌”亟待“打假”
近年来,我国各地农业品牌迅速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影响力稳步提升。然而,随着品牌溢价和网购的普及,一些知名度较高、溢价较强的农业品牌频繁遭遇侵权和“碰瓷”。这些现象不仅让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农业健康发展。
特色农产品已成为部分地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尤其是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往往意味着更高的市场认可度和价格。因此,一些销售者和生产者试图通过“蹭名牌”的方式提高自家产品的售价。例如,市场上充斥着大量所谓的“五常大米”,但实际上真正来自五常地区的并不多。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阳澄湖大闸蟹和西湖龙井茶等产品上。
不久前,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案件。一家发货地为宁海县的公司在某电商平台销售水蜜桃,并在宣传页上标注了“奉化水蜜桃”字样。经检测,该公司所售水蜜桃与正宗的奉化水蜜桃有一定差距。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赔偿16万元,认定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质量参差不齐的假冒农产品进入市场,不仅会破坏品牌的声誉,损害生产者的利益,还会降低各地培育精品农产品的积极性,对整个产业链造成巨大损失。农业品牌侵权屡禁不止的原因包括外地人冒用商品标识和本地人盲目逐利。网购的普及使农产品面临更加隐蔽、打击难度更大的线上侵权行为。
以五常大米为例,其原种“稻花香2号”闻名全国,但在售卖过程中不仅被经销商掺假,甚至连“稻花香”品牌也被其他地区企业抢先注册,严重损害了五常大米的品牌信誉。陕西眉县猕猴桃因部分农户提前采摘,导致品质下降,影响了品牌公信力。湖南省樟树镇的“樟树港辣椒”在今年上半年发现互联网侵权80余起,但由于侵权方分布广泛,调查和取证困难,无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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