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12岁女孩遭强奸未立案 案件现新进展
10月29日,“临夏12岁女孩遭多人强奸,警方未立案”一事有了新进展。女孩的叔叔表示,检方已经受理了他对办案民警渎职、滥用职权的控告。检方回应称案件正在办理中,办结后会通知。
该事件回顾显示,甘肃临夏一名12岁女孩被强奸案最终宣判。2023年4月17日下午,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和周某某的强奸案。法院对马某甲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司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马某乙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三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及医疗费等共计94500元。对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及医疗费等共计31500元。
经审理查明,马某甲、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未成年人,马某乙为二人提供帮助。周某某于次日也实施了强奸行为。法院认为四人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严惩。
2021年暑假,12岁的燕燕(化名)经历了噩梦般的网友见面后报案被强奸,但公安局不予立案,三名嫌疑人被抓后又被释放。根据举报信内容,2021年7月30日,燕燕被在网上认识的三名男子骗到临夏市并遭到强奸。家属报案后,三名男子被带回讯问,但公安局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决定不予立案。尽管家属多次申请复议和复核,直到2022年初案件才以“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立案。然而,检察院认为该案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逮捕嫌疑人。
2022年5月30日,马先生发布的《举报信》引发广泛关注。次日,当地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随后,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并批准逮捕。今年3月27日,案件在临夏市法院开庭审理,多名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罚,并向受害者家属表达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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