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房产局(江苏省各城市购房相关政策解读系列之无锡篇(2022年8月))

2024-10-15 15:37:56

今年以来,无锡市已经相继出台多条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新政策,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出发,结合锡城房地产发展现状,从多方面支持锡城房地产市场长效健康平稳发展。


新政犹如一场及时雨,给今年前期成交不太乐观的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令整个市场看到了回暖的势头。


而在此之前,无锡已经陆续下调了商贷首付、利率;重启房贷“商转公”业务;执行房贷延期还款;对认定人才放开限购、给予购房补贴;为房企可跨节点拨付预售监管资金......等等一系列房地产相关政策利好。


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截止当前,无锡市最新购房相关政策信息,以供各位参考。


如你喜欢,加个“关注”,及时收取相关信息。




NO. 1|壹 限购政策


新政后无锡限购区域:


梁溪区(除广益、黄巷、山北、瞻江街道)、滨湖区(不含马山、胡埭)、经开区、新吴区(除鸿山、硕放)、惠山新城锡东新城安镇街道


新政后无锡非限购区域:


广益、黄巷、山北、瞻江街道、马山、胡埭、鸿山、硕放街道惠山区除惠山新城、锡山区除锡东新城。


限购区域社保(个税)调整为累计缴满6个月,获得购房资格!


限购套数:


1、非限购区域房产,不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也就是说,如果你只在不限购区域有房产,在限购区域还算首套!


2、原政策: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现补充政策: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3、经市委人才办分类认定的人才,在认定有效期内,即可在无锡市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4、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


5、支持投靠养老,鼓励子女在锡落户的外地老年人来锡投亲养老,其在锡领取居住证满3年后,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6、支持“卖旧买新”、“外地人复购”,对“卖旧买新”改善居住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如其现有住房属于在途交易的,该套住房可不计入限购套数,可以允许其家庭购买一套新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卖掉住房后2年内再次购买住房的,可以不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


7、外地户籍限购套数: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住房时,应提供2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高层次人才除外)。


8、5月30日,无锡住建局发布“关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和加快去库存的通知”。明确提出: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上商品住房适当放宽限购。鼓励购买预(销)售商办用房,自本通知下发一年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网签备案的,由开发项目所在地予以已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具体操作细则由市(县)区政府制订。进一步探索商办用房改租赁住宅的实施路径,鼓励各市(县)、区采用成本价回购存量商办项目用于改建租赁住房。

NO. 2|贰 限贷政策


商业贷款:


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开始转换为LPR!


目前无锡首套房利率已经最低按照4.25%执行,二套最低按照5.05%执行。


据悉 ,无锡目前个贷执行利率已经设置为首套LPR减20个基点,也就是说目前的4.25%也是一个动态值。若后期LPR上下浮动,利率也会随之浮动。


公积金贷款:


自2022年4月28日起,无锡执行新版公积金政策。


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调整为50万元!


夫妻均符合条件的,最高由60万调整为80万元!


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60万!夫妻最高100万!


商贷转纯公积金贷款:


原商业性贷款转贷时,本金余额必须≤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今年4月,无锡重启商转公转贷垫资服务,仅需要缴纳较少垫资费用(最低只需要500元)即可轻松办理转贷业务,享受公积金低利率。


另外,4月11日,《无锡市“齐心抗疫”稳企惠民纾困补充政策》正式发布,各家银行积极响应纾困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多类个人信贷客户,推出信贷延期政策(主要适用于个人房贷),包括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调整账单计划等一系列便民服务。


NO. 3|叁 限售政策


2020年8月30日新政,无锡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满2年不满5年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满5年可免征。


市区定销商品房、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继承、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归并等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因不动产权证的更正、补证、换证或等原因导致登记日期发生变化的,以同一产权人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为起算时间。


2022年5月1日新政,无锡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NO. 4|肆 落户政策


2020年12月15日,无锡市公安局召开户籍政策新闻通气会公布了无锡市落户新政,《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于2020年12月8日起正式印发实施。主要内容:


全面取消江阴宜兴行政区域内的落户限制;全面取消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群体的落户限制;取消原购房落户的房屋面积限制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相关年限要求;调整放宽参军进入城市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来锡就业人群的落户条件;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明确相关户籍准入年限实行城市群之间积累互认。

NO. 5|伍 人才购房政策


新吴区:


1、“太湖人才计划”补贴:


凡符合《“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购买补贴政策支持的优秀大学生,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在享受市级补贴基础上可再次享受新吴区政府给予本科2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相应补贴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兑付。


2、“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补贴:


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毕业生,在新吴区工作缴纳社保并办理了落户手续,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以取得网签合同为准)的,新吴区政府给予本科8万元、硕士15万元、博士2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相应补贴须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兑付。本条购房补贴与本实施意见第一条就高执行,不同时享受。


滨湖区:


滨湖区不限购区域为马山街道胡埭镇,滨湖区原限购区域对于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资质即社保或个税证明的期限,由原先规定需提供2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凡是在滨湖区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在本市无住房的,凭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可以在滨湖区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加大引才政策支持:在市、区人才分类认定有效期内,人才可以不受无锡市住房限购条件的限制,在滨湖区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有二胎及以上的可放宽至二套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优先申请发放住房公积金。


支持引才投靠养老:鼓励市、区人才分类认定有效期内的人才落户无锡后,至2022年12月31日前,有外地老年人来锡投亲养老,允许其投靠家庭在原有享受购房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在滨湖区再新增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梁溪区:


梁溪区人才办对在梁溪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下两类人才予以支持: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


高层次人才:按照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确定的 A、B、C、D 等 4 个类别人才,全职在本区工作,在本市 5 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信息。高技能人才:梁溪区紧缺的持有高级技师、技师(二级)、 高级工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才。

上述人才需在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包括个人所有及与他人共有)。


支持政策:


高层次人才按照无锡市有关条款执行;落实购房资格支持,并给予购房补贴。高技能人才落实购房资格支持。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 A、B、C、D 类人才自费购买区内首套自住商品房,可按标准申请购房补贴,申请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二套房,并给予购房总额 3% 的支持。


补贴标准:


A1 类人才 1000 万元,A2 类人才 500 万 元,A3 类人才 300 万元;B1 类人才 150 万元,B2 类人才 100 万元,B3 类人才 60 万元;C1 类人才 50 万元,C2 类人才 40 万 元;D 类人才中符合“锡引”工程相关政策的按其规定补贴。


其他具体详见《梁溪区人才购房实施办法(试行)》文件。


经开区:


2022.5.11,根据《关于实施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宜居工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引进到无锡经济开发区,且在岗在职的高端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相应的高端人才宜居工程政策。


根据“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A、B、C、D类人才(详见附件),且在认定期内的;以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认定的其他紧缺型高端人才。在无锡市范围内(不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包括本人所有及与他人共有),且在本市五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信息的。

在市级人才分类认定有效期内,人才可以不受无锡市住房限购条件的限制,在无锡经济开发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有二胎及以上的可放宽至二套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优先申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政策:


优惠租赁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可优惠租赁区内人才公寓或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具体按照《无锡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和无锡市有关规定条款执行。优惠购买人才安居房。符合条件的A、B、C类人才可优惠购买区内定期集中推出的人才安居房,具体按照《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购买人才安居房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条款执行。给予购买普通商品房补贴。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购买区内普通商品房可申请专项补贴,具体按照《〈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划〉无锡经开区行动纲领》和无锡市有关规定条款执行,可按以下标准申请执行专项补助(申请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A类人才享受200万至800万补贴额度,其中A1类人才最高享受800万元、A2类人才最高享受500万元、A3类人才最高享受300万元;B类人才享受60万至150万补贴额度,其中B1类人才150万元、B2类人才100万元、B3类人才60万元;C类人才享受40万至50万补贴额度,其中C1类人才50万元、C2类人才40万元;D类人才按照“太湖人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锡引”工程相关购房补贴政策执行。购房补贴额度在50万元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款;50万元至100万元的,分2年按照5:5比例发放购房补助款;100万元以上的,分3年按照4:3:3比例发放购房补助款。

NO. 6|陆 限价政策


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取得预售证后10天内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其价格,价格严格审批,一般会根据地价,综合建安成本,并给予开发商合理的利润,3%-8%不等。


NO. 7|柒 限签政策


限制网签的节奏,控制高价项目和低价项目的签约比例,控制全市均价。


NO. 8|捌 预售政策


预售条件:9F以上1/3,9F以下1/2,PC出地面一层即可。


预售价格:申报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规模不得低于3万㎡,且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同一项目分批报备的,后一批申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批次备案价格。


NO. 9|玖 资金监管政策


项目建设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拨付重点监管资金:


多层建筑完成50%形象进度或者高层建筑完成30%形象进度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入账重点监管资金的40%;形象进度达到主体结构封顶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入账重点监管资金的60%;形象进度达到内外粉刷施工完成,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入账重点监管资金的70%。通过竣工验收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入账重点监管资金的95%。9层以上的建筑完成60%形象进度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50%。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提取重点监管资金,应当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提交提取重点监管资金申请书,并按节点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多层建筑完成50%形象进度或高层建筑完成30%等形象进度、主体结构封顶以及完成外立面施工的,提交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监管机构或委托单位现场查勘证明;通过竣工验收的,提交商品房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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