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河南省金秋消费券今日10点开抢

2024-10-11 09:00:20
本报讯(记者 成燕 孙婷婷)以“券”为媒,激发消费潜力,助推秋季消费市场持续升温。10月10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第二期河南省金秋消费券于今日10点启动发放。据了解,本期消费券同时在云闪付和支付宝平台发放,云闪付平台可领取餐饮、住宿、电影消费券,电影消费券可在线下影院和线上猫眼APP购票使用;支付宝平台可领取餐饮、住宿消费券。消费券使用期限是10月11日10:00~10月20日24:00。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每次消费最多核销1张消费券,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据悉,此次发放的不同种类的消费券,分为不同面额。比如,餐饮消费券分为4种面额,包括满20元减5元、满50元减20元、满150元减50元、满300元减100元;住宿消费券分为2种面额,包括满150元减50元、满300元减100元;电影消费券分为2种面额,包括满20元减10元、满40元减20元。本期消费券所有定位在河南省内的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申领。每人可从每个平台领取3张消费券,同1张消费券不可重复领取(比如可领取不同面额的餐饮消费券3张;也可领取100元、50元餐饮消费券各1张,50元住宿消费券1张),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存入相应的平台APP,在消费时出示相应付款码,自动享受满减抵扣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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