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应届生(2020烟台市芝罘区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需要哪些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提供材料:①身份证;②《个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③获得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④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通讯录或参加学校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其它可证明职务的原始材料(不少于1份原件,属打印或复印件的需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⑤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⑥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⑦个人准备的其它相关材料。
(2)院(系)提供材料:①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②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某部部长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的,由院(系)出具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院(系)公章。
(3)学校提供材料:①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②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某部部长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受疫情影响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可在面试后第三个工作日17:3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4.聘用计划核减及其他。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综合类(B)、海洋类、建筑类和会计、金融类岗位核减的考选计划调整到综合类(A)岗位,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已报考取消聘用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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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市芝罘区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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