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迁户口的应届生补贴政策(不迁户口的应届生补贴政策)

2024-05-06 07:30:15

徐州 · 材必

材必导读:

本期内容介绍徐州市应届生相关的人才引进政策,包括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大学生招引政策

适用范围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1.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2.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补贴项目--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补贴项目--购房补贴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其中对企业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进一步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徐委办〔2018〕175号)标准发放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补贴项目--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

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补贴3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补贴3年;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补贴3年;

非徐州籍毕业生,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补贴项目--专项补贴

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回徐工作,在徐州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专项补贴,补贴3年。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按规定可享受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存在身份重叠的,只能按一种身份申请。

技能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可以开展政策性补贴培训的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规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职业资格类别和取得的证书级别不同在800元-2200元不等,其中参培的职业(工种)属于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在对应等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

适用范围

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出资额不低于30%,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市大学生创业园提供三年期限,20-7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及登记注册、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用工社保、补贴申请等 “一站式”服务;

入驻其他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每年2400-8000元不等的租金补贴。

贷款或贴息

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合同签订日同期LPR最高上浮不超过200BP给予全额贴息。

购房补贴

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2019年6月24日以后在徐创业并在徐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租房补贴

对非徐州市区户籍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房租补贴。

本(专)科生4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租房补贴与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生活补助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徐创业,给予每人每月600—1200元的生活补贴。

税收奖补

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项,其地方留成部分,自企业注册之日起5年内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业绩奖励

对入驻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的企业,按业绩给予1-8万元奖励。

创业培训补贴

参加创业培训,考核通过给予全额培训费补贴;对于优秀创业企业,每人8000元培训补贴,组织创业提升培训或外出学习考察,提升创业能力。

项目补贴

对市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10万元奖励。

社保补贴

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新招用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创业实体,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吸纳就业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基地运营补贴(水电补贴)

利用自有住房创业,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每户每月200元,最长36个月。

会计代账补贴

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企业,给予相应会计代账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路径

徐州创业网

受理日期

工作日受理

受理部门

符合相关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向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地的区创业指导机构咨询申请。

农村户口的考生考上大学是可以享受村里补助

一.农村户口大学生补助办理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镇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申请表样表可在区扶贫局网站免费下载),提交以下资料: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录取学校通知书、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卡(折)通复印件、所在村(社区)贫困家庭证明。镇办汇总后,由镇政府、办事处审核(必须是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登记在册户),盖章后统一报区扶贫局。

(二)区扶贫局接到申请资料后,依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的贫困户档案进行核查。然后由区扶贫局、财政局联合上报市扶贫局、市财政局批准。

(三)区扶贫局、财政局收到市级批复后,通过“一卡(折)通”将助学金发放给受助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专科生。

扩展资料:

二.农村大学生界定标准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三.补助标准

1、 免费教科书:每生每期按实际书款减免;

2、 免杂费:小学每生每期70元,初中每生每期90元,特教每生每期70元;

3、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每人每年750元。秋季开始标准已调整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

四.具体补助情况介绍

如果同学们是农村户口,可以咨询一下主任,你们村里,有没有对大学生的补助如果同学们是城镇户口,父母在企业工作,有正经单位,可以让父母双方留意一下。一般七月份、八月份,会有专门统计考大学的事。

另外,有一种特殊情况。社会上有一些好心人,想资助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读完大学。如果同学们家庭条件实在不太好,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暂时拿不出来,可以打听一下。

五.低保户、农村户口,有特殊政策

最近这几年,政策一直都在变化,低保和农村户口的大学生,上大学肯定是有一定优惠的!但具体什么情况,有哪些优惠政策?需要同学们自己去咨询!

如果同学们在农村,可以直接找村长或者村书记问一下。如果同学们在城市居住,可以先找社区或者街道,也可以去民政局。

等同学们的录取通知书到了以后,在里面可以找到助学金申请单。大学的助学金是在十月份左右开始评选,但是需要同学们提前准备材料。按照上面的要求需要大家去社区找领导签字盖章、街道签字盖章,还有民政局。

六.贫困生可以申请补助

每年秋季开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本专科生、预科生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父母不用再担心交不起学费,解除了后顾之忧,学生也能安心学习。

七.申请学生贷款的程序和办法:

(1)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后贷款意见并承担还款担保人。

(3)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学校核准后按月发放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国家对于农村大学生的补助政策具体如下:

1、国家奖学金制度: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2、国家助学金制度: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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