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上海落户政策(应届生落户上海政策)

2024-01-25 15:30:36

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21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2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受疫情影响,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工作日)。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审核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2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公布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应在6个月内完成实际落户手续。

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五、申诉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六、受理单位、****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咨询电话:6482919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留学生直接落户条件2022

大学毕业生上海落户政策

严格来说,上海“积分落户”是“非沪藉应届毕业生72分打分落户政策”。

上海积分落户政策的标准分为72分,是针对于应届生落户上海的政策,不能满足直接落户就可以选择打分落户,满足72分就能落户上海,一般根据学生的院校、专业以及成绩为算分准则。

如果是不能满足直接落户上海的应届生,可以选择上海积分落户72评分落户政策,达到72评分标准就可落户。(上海高校和非上海高校都适用)

所以应届生落户上海是有积分要求的,但是这个积分却不是上海居住证积分,此“积分“非彼”积分“,这个积分落户主要是指应届生落户要求总分满72分就可以落户上海,其打分主要是由学历、专业、学校、平时成绩、签约单位等综合构成。

正常居转户是需要7年,居住证积分满120分并不能落户。

上海应届生落户方式

上海应届生落户有三种:直接落户、打分落户、自主创业落户。

1、直接落户

应届博士、“双一流”应届硕士生、六校应届本科生(清北复交、同济、华师大),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上海。

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科大、上纽大应届硕士也是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2、打分落户

满足72分打分政策,打分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部分要素,占比因素最大的是毕业生的个人要素,涉及学校、成绩、外语/计算机水平、荣誉称号、获奖等。

最高学历在上海高校就读,可以另外加2分。

除六校本科毕业生直接落户之外,新增在沪的双一流学校的本科应届生且在五大新城和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单位工作的(宝山、金山重点转型地区),可以免打分,直接落户。

双一流高校名单: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

3、自主创业落户

符合相关要求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且是原始投资人,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

注意事项:

1、只有毕业当年才可以。

2、“非全日制”和“中外合作非统招”等学习形式的不行。

3、在读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和个税(创业除外),实习工资不能申报薪金,可以申报劳务报酬。

4、以下企业影响落户:劳务派遣、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等。

5、提交落户申请后不要换公司。

6、公示审核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落户手续,超过时间将失去落户资格。

关于大学毕业生上海落户政策如下:

1、上海地区学校:任何学校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免打分落户;应届本科毕业生: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全部免打分落户;应届本科毕业生(限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在上海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免打分落户。

2、外地(非上海)地区学校: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北大、清华免打分落户;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不分专业)免打分落户;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硕士(仅限建设学科)免打分落户。

上海积分落户72加分方案:

1、学位24+学校15+成绩(25%-50%)6+外语(cet6)8+计算机7+单位满分(包括毕业专业为最高分专业和就业单位为最高分单位)11+2(最高学历在沪)=73分>72分(毕业可落户)。

2、上海市211以上或外地985以上+英语过六级+重点专业+上海市优先引进专业+签约公司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成立满3年,承担了上海市高新技术=72分(符合毕业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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