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公派出国留学回国后的手续办理)
赴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家公派留学生,大部分内容可参考,主要不同在于回国报到环节,应按留学服务中心对留学归国人员的有关要求和流程办理,如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派遣、保证金提取、在所在单位报到等环节。
1、所有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材料,本人务必妥善保管,建议同时扫描保存录取资格证书、英文资助证明、保证金缴纳证明、同意派出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回国前,务必到所属领事馆区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否则影响回国后保证金的顺利提取。
2、按?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的填写要求,将该表的相关内容填好或粘好。
关于提取保证金的程序及要求,请先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的有关说明。
对于目前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将来毕业后回国报到时请先落实国内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在保证金证明表上先签字盖章或出具录用证明后,如需要,再到北大研究生院或医学部研究生分院相关部门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即可顺利办理。这里提前先跟大家说明一下这个流程。
?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如有不慎遗失,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下载。
该表的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报告要点,是汇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不是提交到学校研究生院的。
3、到学校后,请先到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报到。
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第四页,请院系老师(可以是主管院长、本校导师或教务老师)对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安排里栏填写:回本校继续完成博士学业,并盖院系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国办理该项手续时,在就业安排栏填写:自主择业,或由工作单位出具录用证明。
4、在院系报到以后,需携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再到红2楼2201办理回校报到及审核手续,需同时携带护照,提交留学总结和外方导师评价报告。
提取保证金证明表,需在研究生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关于在研究生院提交的留学总结,不同于汇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报告要点。学校建议大家能够全方位地展示自己的留学学习经历和生活体验,除取得的研究成果外,例如能对中外比较、留学院校体制和特点、留学生活,等等方面,无固定格式,也无内容限制,如能配上少量有代表性的照片则更好,既是对本人的经历做全面总结,作为留学效益评价的一个依据,并从中对北大发展、对学校工作提出可改进的建议和启发。
目前,很多同学回来后提交的总结性文章,很有可读性和启发性,研究生院考虑将以此为素材,准备我文集。
外方导师评价报告,格式不限,由外方导师对留学人员的学习研究总体情况做出评价。
在研究生院报到之前,应将留学总结电子版发到 [email?protected] ,报到时另提交打印版一份。
在研究生院报到之前,应登陆http://yjsy.pku.edu.cn:8080/py_survey/ ,填写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反馈问卷(该网站目前设置IP权限可能为校内访问或校内代理访问,请留意),请客观、如实、认真填写。
5、在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后,由培养办公室出具回校转单用于恢复在校手续,出国时间较长、出国前办理退宿的同学,凭回校转单即可去30楼宿管中心或畅春新园办理入住手续(部分同学如将来回国时是双休日或假期,可适当提前几日与研究生院联系并委托在校同学代为办理,以便回校当天顺利入住)。 6、回国以后,因履行服务义务的要求,按规定回国以后不得再行因私出国3个月(含)以上,否则涉及违约。
针对在外学习期间的提前回国、延期回国、转学转校等个别情况,以及回国后在读期间确因科研需要短期出国完成有关研究、毕业后出国做博士后等特殊情况,务必先跟研究生院联系咨询,由学校受理、审核并报批。否则后果自负。
7、其他
(1)每学期开学前请注意核对本人农行金穗卡是否被扣掉住宿费。出国前退宿的同学不用交住宿费,如发现有费用被扣现象,出国前宿管允许保留宿舍的同学,需要缴纳住宿费,应确认卡上有足够金额。如金额不足,请尽快委托人去学校财务部补交,欠费状态会影响学期初正常注册及选课。
(2)出国期间其他需要事先或委托安排的相关事宜,应提前做好准备。
譬如党员同学需要委托在校的同学按期缴纳党费等问题,请本人留意,跟本系相关老师和同学保持沟通。
(3)在外学习期间、回国报到以后,如邮件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请务必及时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院系教务办公室。
(4)留学期间如有同学写一些相关文章和留学记录,欢迎发到研究生院,会统一组织向校报等校园媒体投稿。
(5)在外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应注明?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生同时应在符合学术规范和科学标准的前提下,务必结合学校和所在院系博士生毕业的发文要求及其标准。将来毕业时的博士学位论文,国家留学基金委、外方导师及其他人员,也应该在后记或致谢中得到体现。
(6)博士后问题: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北大博士毕业后出国做博士后的问题,现行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签证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外方接收学校为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院系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后,上报留学基金委,批复后可到国外从事不超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做博士后的问题,将来毕业时,具体咨询使领馆教育处,按申请程序办理。
(7)涉及在北大延长学习年限的同学,应注意在目前预计毕业学期的当学期3月份前,在校内门户填写申请,并按流程办理。
2009级以后涉及的延期资助问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同时,需要注意延期学费的缴纳问题和延期学费的返还的资助申请等问题,应留意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的有关文件和通知,以避免造成欠费状态,以及延期学费的申请返还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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