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监理细则(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24-04-23 19:30:30

第一条 为保护和珍惜城市绿地,改善生态、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县(市)规划区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县(市)、区、镇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财政、公安交管、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把城市园林绿化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对园林绿化的投入。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养护费用。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参与城市绿地的管理和养护。第六条 鼓励利用庭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提倡发展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创建花园式单位、居住区。

市人民政府对达到标准的给予命名和表彰。第七条 市、县(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城市绿线划定后,应建立绿线管理档案,由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第八条 建设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比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园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二)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三)改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但改建前绿地率已达到百分之三十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标准;

(四)城市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

(五)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产生有害气体及有污染的企业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并设立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他单位附属绿地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六)旧城改造区可在本条(二)、(三)、(四)项规定的标准上降低百分之五。

本条第(二)、(三)、(五)项除应达到规定的绿化用地面积比率外,其中乔木、灌木占绿化用地面积的比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乔木胸径不得低于十厘米。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绿地面积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绿地按其设计中可用于绿化的实际用地计算,但距建筑外墙一点五米和道路边线一米以内的占地除外;

(二)道路绿地面积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

(三)乔木株行距在六乘六米以下的计算为绿地面积;

(四)孤植乔木每株按一平方米计算为绿地面积;

(五)地下建筑顶面距地表大于一点五米的绿化用地,计算为绿地面积。第十条 社区公园人均绿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居住区不得低于一点五平方米,居住小区不得低于一平方米,居住组团不得低于零点五平方米;

(二)改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人均不得低于一平方米;改建前居住区人均已达到一点五平方米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标准。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总平面图批复后,持规划总平面图、绿地布置图、1∶500的绿化种植设计图到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绿地面积,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于七日内办理完核准绿地面积手续。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总平面图审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标准的,应征求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于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少建绿地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按当年地价缴纳少建绿地补偿费。第十二条 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依法应招标投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园林工程监理的目录

绿化工程的监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的协调管理工作 2)管理协调: 协调工作不仅要从技术下功夫,更要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建立以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为主的统一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作为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各专业的工序,设计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统筹各专业的施工队伍,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 建立问题责任制度,建立由管理层到班组逐级的责任制度。 建立奖罚制度,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是做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关键。此时的工作已从图纸阶段进入实物阶段,各专业之间的问题更加形象与直观,问题更容易发现,同时也最容易解决和补救。通过各部门的认真检查,可以把问题减少到最小。 3)组织协调: 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施工中甲方、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举行协调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协调问题。对于较复杂的部位,在施工前应组织专门的协调会,使各专业队进一步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 4、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作为监理工程师,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施工中协调部分的常见问题包括: 电气部分与土建的协调;给排水与建筑结构的协调;建筑的外表、功能与结构的关系;各种预制件、预埋件、装饰与结构的关系、施工的特点、要求;各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等。 5、提高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 产品质量的好坏与从业人员的水平素质不可分。在搞好管理的同时,应加强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新技术产品的了解掌握。培养施工人员的敬业精神与细致的工作作风,施工中不遗琐碎,不留后患。 二、工程监理在控制工程造价中的工作 1、设计阶段合理把握投资控制 (1)、采用设计招标形式选择最合理的设计方案,促使设计单位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 (2)、对扩初设计的总图方案及单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通过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比较与分析,选取最合理的方案; (3)、推行限额设计。 2、招标阶段协助业主选择最佳承包商 (1)严格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起草施工合同条款,作出工程量清单和工料说明,协助业主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商,这是工程监理在招标阶段的重要任务。 (2)坚持招(投)标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 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队伍的素质,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对工程的经济效益起决定性的作用。同时确定合理的工程合同价款。坚持招(投)标,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和结算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一笔工程赋予的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活动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主导地位,承包人与业主的货币收支行为是否准确和合理,取决于监理工程师所签认的工程费用是否公正。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十分重要。 (3)设备费、材料费在建筑安装工程中约占整个造价的70%左右,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监理过程中,不可忽视这一部分,要引进竞争机制,开展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保证产品的质量,以降低工程造价。 3、竣工阶段严格审核工程结算 三、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 监理方一旦进入工程质量监理,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2、质量监控事前预防,施工操作事先指导 (1)、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针对钢筋、水泥等材料多源头、多渠道,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做到“双控”(即要有质保书、合格证,还要有材料复试报告),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请退出场。将钢筋焊接半成品的质量检查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采用目测和检测相结合,首先从外观上对轴线位移、弯折角度、裂纹凹坑等进行检查,然后随机抽取焊接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对于工程使用最普遍、工程量较大的混凝土工程中的材料质量监理细则要求施工单位保证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等均满足质量要求,有试验报告的前提下,再审核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正确,校核各种计量表具、量具是否准确、齐全。浇筑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是否可行。如哪一道工序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组织整改,进行管理。 (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 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及有关各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监部门专职质监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关,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 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公司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并填写好验收表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动态控制,事中认真检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是现场监理与质监部门的重要不同之处。对工程监理工作认识不多的同志往往认为监理工程师只是在现场转一转、看一看,验收时检查工程是否按图纸、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这样往往使一些质量问题已经出现,甚至还要返工。我们在质量控制中是改静态检查变为动态控制。主要抓住以下几方面。 (1)、加强管理力度,全天候旁监 对于每一位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做到“五勤”:即眼勤,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多看施工图,熟悉设计哪些是重要部位;手勤,发现问题要常记,处理哪些问题要有记录;腿勤,常到现场转转;口勤,对于施工队易查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对施工队要经常交底;脑勤,熟悉图纸,动脑筋想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在工作方式、深度上要求做到“严”(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检查把关)、“准”(处理问题要果断、准确,要以数据为说话依据)、“细”(工作中细心,自理事情要细致)、“实”(做到一件事要实实在在,亲自去做,去检查,遇到质量问题要做实质性处理,不能找理由推脱,要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解决实质性的技术难题)。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总计须全天候的、24小时跟班旁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工程中抓“第一”、“重点”、“临界”项目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监理理由要管理的项目。当施工现场浇筑第一根框架柱,绑扎第一道梁筋,砌筑、粉刷第一面墙体,绑扎第一道柱、梁钢筋,支第一根柱模时,监理工程师要到现场去检查,复核轴线及标高,测量构件、结构的尺寸,称计配合材料重等。 (3)、现场巡视,量测检查,数据说话 监理工程师通过现场巡视,实地测量结果和数据,来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以所测数据来评定质量等级。提前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附上所测的数据,使施工单位对于质量问题不能遮掩,不能马虎处理,避免今后出现类似质量问题。 4、事后验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1)、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针对重要分部项工程同工序根据施工工艺存在的和操作要求画出流程图,如浇筑柱、梁板砼的流程图,标明施工顺序,便于验收时出现质量事故时进行原因分析。产生质量事故或事后问题,监理工程师只对质量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理,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意见或方案,而不去强调事故的责任的原因。这样使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愿意接近监理人员,不讳疾忌医,及时暴露出监理工程师忽视的地方,与监理方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

出版说明

前言

第1章园林工程建设监理概述

1.1园林工程建设监理的概述

1.2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3园林工程建设的“三制管理”

1.4政府建设监理与监理单位监理

小结

思考题

应用

第2章园林工程监理组织与管理

2.1建设监理业务的委托

2.2监理工程师

2.3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2.4园林工程监理组织机构

2.5园林工程监理模式与实施程序

小结

思考题

应用

单元实训

第3章园林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文件

3.1园林工程监理大纲

3.2园林工程监理规划

3.3园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4园林工程监理月报与监理日志

3.5会议纪要

3.6监理评估报告

3.7监理工作总结

小结

思考题

应用

单元实训

第4章园林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第5章园林工程建设实施准备阶段的监理

第6章园林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理

第7章园林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与保修期监理

第8章园林工程建设监理的信息管理

第9章园林工程建设监理表式使用流程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

附录一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附录二投标书

附录三授权委托书

附录四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附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附录六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录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附录八绿化工程工地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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