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绿化设计(厂区大门向西院内应怎样布置办公和车间)
以下是一些布置方案供参考:
1、办公区域布置:可以将办公区域设置在院内靠近大门的位置,便于管理人员进出。通过整体规划,将各个部门的办公室、会议室、储藏室等统一布置,增加工作效率和协调性。
2、车间布置:可以将车间区域设计在院内较为中心的位置,以更好地实现物料、设备及人员的运输。同时应根据生产需求的不同,对车间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制造过程的顺畅和安全。
3、布置道路和停车场:在院内规划中应注意到道路和停车场的布置,以确保物流运输的畅通无阻。车间和办公区域应有相应数量的停车位来满足员工和客户的需求。
4、安全设施: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安全警报器、监控摄像头等安全设备,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5、绿化景观:在院内规划中应注重环境美化,通过绿化景观的设计来提升员工的工作体验和提高厂区形象。可以在厂房周围种植花草树木,打造一个舒适、宜人的工作环境。
以上是一些布置办公和车间的方案,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规划。
现行的工厂绿化率的规定要求是工厂的绿地率要求不小于20%。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第五条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
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四)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所缺面积的建设资金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安排绿化建设作为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所处地段绿地的综合价值所在城市具体规定。
(五)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
(六)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应参照GJ48-92《公园设计规范》执行。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对本条(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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