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提高 每月增至1145元

2024-11-05 14:02:36

自11月1日起,金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月1100元提高到1145元。这一调整是根据全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的,计算公式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在30%至40%区间内确定量化比例。此次调整后,金华市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2.56%,符合省级调整机制规定。

近年来,金华市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救急作用,确保救助保障水平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保障范围从已登记的困难群体扩展到潜在困难群体。2023年,全市“弱有众扶”优享工程年度考核排名位列全省第三,实施了“敲门问需求 服务暖人心”行动,帮助解决困难家庭实际需求3.1万个,点亮微心愿4200余个,实现了市域低保标准的一体化。

今年,金华市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联合体的“资源库”与“需求库”精准匹配机制,已开展供需匹配6万人次,联动236家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居室改造、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精神慰藉等服务类救助帮扶项目227个,惠及困难群众3.5万人。此外,金华市还打造了一系列救助服务品牌项目,如“善居工程”、东阳共“赋”咖啡馆、义乌“共富橱窗”和武义“民生大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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