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调整 九大变化详解
浙江义乌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调整
10月21日下午,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建议》。为了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减轻住房压力,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该市决定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并于11月1日起实施。
此次调整包括九个方面的主要变化:
首先,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所提升。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30万元,单职工从60万元提高到65万元;最低可贷额度统一调整为30万元。
其次,在多子女家庭的支持上也进行了优化。二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三孩家庭则可以享受30%的上浮。
此外,还改进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职工家庭可贷额度现在是账户余额的20倍,并且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过去一年内提取的公积金也可以计入账户余额。
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也是本次调整的一部分。现在最长不超过30年,并且贷款到期时不得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对于首付款比例,无论是首次购房还是二次购房,都统一设定为不低于20%。
商转公贷款条件与纯公积金贷款条件保持一致,简化了相关手续。
针对新市民和青年人群,在义乌无房产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根据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全额提取资金用于租房。
生活困难的家庭,如低保对象等,也被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经济压力。
最后,购建房提取规则更加灵活。员工可以在合同备案或取得批准文件后申请提取,或者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或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申请,但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及当时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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