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生育支持措施来了!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系列生育支持措施来了!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该文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措施。系列生育支持措施来了。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措施包括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完善生育休假制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和育儿假等生育假期得到落实;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指导地方做好政策衔接,稳妥推进实施;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措施涵盖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
在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措施包括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项目,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住房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强化职工权益保障,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为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措施还包括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和家庭观;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并将其融入中小学和本专科教育中。
文件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实化优化具体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方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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