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 提高资助标准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调整了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具体调整如下:
增加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名额并提高奖助学金标准。从2024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4.5万名增加到9万名,其中硕士生由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由1万名增加到2万名。
此外,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将从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同样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从2025年起,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也将提高。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中央高校可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倾斜,向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向学术型研究生倾斜。各地可根据调整精神并结合实际,完善地方财政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支持政策。
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也有所提高,并扩大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职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也将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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