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推生育支持政策 构建生育友好社会

2024-10-29 12:02:19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措施,涵盖四个方面。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文件强调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同时,要确保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得到落实。此外,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加强生殖健康服务,鼓励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为了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文件提出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还计划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以及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此外,鼓励地方对普惠托育机构提供适当运营补助。

在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上,文件提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项目,并鼓励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的具体办法。同时,加强住房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文件还建议通过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最后,在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方面,文件倡导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推广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和家庭观。并通过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将其内容融入中小学及本专科教育中。

该文件要求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细化政策措施,确保生育支持各项政策和任务得到有效执行。各地推生育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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