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规11月1日开始执行 不合格车辆禁止产销
2024-10-29 17:01:25
电动自行车新规11月1日开始执行
经常骑电动自行车的朋友要注意了。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从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生产、销售和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也不予办理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新规11月1日开始执行!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则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
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其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均不得生产、销售和进口。对于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但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仍可办理登记上牌;但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且无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此外,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公告名单中撤销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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