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买“小电驴”有重大变化 新国标实施影响大
2024年10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从2024年11月1日起,对于在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但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办理登记上牌;而对于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且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则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相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自11月1日起,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届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也不再上牌。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最高车速不超过25千米每小时;整车重量(含电瓶)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电瓶电压小于等于48伏;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并通过3C认证。
萧山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老板娘表示,门店正在清库存,新进货将是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刘女士通过以旧换新购买了一辆时速可达40公里的新电动车,但她被告知从11月起,这种速度的电动车将不再销售。另一家店铺也表示,现有库存即将售罄,下一批新车将执行新国标,速度限制为25公里/小时,后座不能加装储藏箱,大功率电动车也将不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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