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农业农村发展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新中国成立75周年农业发展成就

2024-10-16 18:00:45
郑风田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点此查看完整报告 点此查看高端论述 点此查看学习课件 一、新中国成立75年来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历程 “三农”问题具有政治性、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性问题。我们党一以贯之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工农联盟是革命的主要力量,为夺取革命胜利提供了重要依靠。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农业是工业化物质积累的主要来源,“三农”工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农村率先发起改革,“三农”工作为中国经济腾飞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农村是全面小康的主战场,“三农”工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重要支撑。 当前,我们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三农”要充分发挥“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基础支撑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至改革开放之前。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必须在内部薄弱、外部环境不佳的特定时期,为近代国防、近代产业寻求更多支持,这就要求我们逐渐完善计划经济制度,使农业成为工农业的原始积累。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既有战略思想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三农”战略体系化水平。一是进行土地改革。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纲领规定:“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 通过土地改革,新中国3亿多农民获得土地。这一举措极大地提振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奠定了农民主体地位。同时,土地改革还建立了新的乡村政治秩序。 二是实行“一化三改”。在过渡时期,“一化三改”和“一体两翼”是国家建设和发展战略的重心。为了实现重工业优先发展,在理清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的基础上,党和国家推行积极的工业化政策。 三是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1961年,中央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这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农业六十条”),对农村政策进行调整。随后,工业、商业、手工业、科学、教育、文艺领域也进行调整,并相继制定了工作条例。“农业六十条”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 为优先发展重工业,党和国家实施严格的户籍制度和统购统销制度,初步建成了工业体系,保障了国家安全和民族独立。在这一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做出了很大贡献。 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之初到2000年。改革开放后,我们党的发展战略开始聚焦于“三农”领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国推行,标志着“三农”战略的出发点直指“三农”问题本身,而不再是服务于工业化发展。由此,农业农村发展获得更多自主性。 一是试点、推广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12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村民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在一纸分田到户的“秘密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实行农业“大包干”,从而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这就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 二是鼓励发展乡镇企业。1984年3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同意将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并提出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政策,以促进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 三是探索和完善村民自治。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村以村民自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第三个阶段是2001年到党的十八大之前。鉴于“三农”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地位以及由此出现的农村衰败、农地撂荒、农业兼业化、老人务农甚至无人务农等现象,党中央审时度势,在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坚持多予少取,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进入21世纪,我国的“三农”政策实现重大转变,实行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方略。 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在这一时期,我们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在中国历史上延续2600多年的农业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 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印发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逐步建立健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0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中央提出的‘两个趋向’重要论断,是我们党新形势下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思想认识上的深化,对于我们科学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切实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 21世纪以来,中央出台了福利型、公益型、保障型、保险型和培育型共计一百多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这一时期,农村初现福利提升、公益优化、保障兜底、保险呵护和培育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是乡村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内生动力和比较优势不足,且相关政策的系统性和体系性不强。为此,乡村发展还需战略调整和整体部署。 “三农”稳,全国才会稳;“三农”好,全国才会好。“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没有农业的现代化也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农业依然是短腿、农村依然是短板,只有稳固农业这一基础,才能赢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动权;只有农村和谐稳定,全国改革发展的大局才能稳定。 第四个阶段是党的十八大到党的十九大。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且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我们党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系统解决“三农”问题,奠定了基本战略架构和体制架构。因此,从整体上看,我们要通过规划先行,制度创新,系统推进,分散实施,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 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又对乡村振兴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即“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号召全党将重心工作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 在这一时期,我们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优质农业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走绿色农村发展道路;发展农业文明,走农村文化繁荣道路;对农村社会管理制度进行创新,走乡村善治道路。 第五个阶段是党的二十大之后。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要想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就要将我们的耕地保护好,并且全部建设成高标准农田。 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重要一环。强国必须先强农,农强才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不可能有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 另外,我们还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应,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该文件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两个确保(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个提升(重点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两个强化(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的总体框架,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 202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我们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以“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推动我国在农业强国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二、新中国成立75年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 第一,成功解决了14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成功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跨越,这一成就不仅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粮食总产量是2264亿斤。2023年,我国的粮食总产量超过13万亿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粮食产量更是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我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养育了世界近五分之一的人口,从当年4亿人吃不饱到今天14亿多人吃得好,有力回答了“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创造了农业奇迹,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我国农业生产实现了由“以种植业为主、以粮为纲”的高度单一结构向“农林牧渔全面、多元、协调发展”的历史转变。2023年,我国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达到7.9亿亩,比1949年增长了2.7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畜牧业现代化、规模化进程加快,综合产能进一步提升,肉蛋奶产量多年来一直稳居世界前列。我国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灌溉水源保障和灌区建设改造,农业生产条件明显增强,农业基础更加稳固。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以上,完成10.58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2023年我国耕地灌溉面积10.75亿亩,比1952年增长2.6倍,累计建成大中型灌区7300多处,建成泵站、机井、塘坝等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200多万处,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发展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长足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农业科技事业加快发展,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创新能力显著增强。2023年,全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3.2%,比2012年提升8.7个百分点,农业科技整体水平跨入世界第一方阵。核心种源“卡脖子”问题得到缓解,畜禽、水产核心种源自给率分别超过75%和85%,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超过96%,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达45%以上。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已成为农业生产向现代化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科技兴农、科技助农成为现代农业的主旋律。 第二,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三,农业现代化有了质的飞跃。农业生产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和过去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可以说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人拉牛耕已经成为历史,我国农业进入主要依靠科技装备驱动的新阶段。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发展,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现在打农药也从过去的肩扛手提变成了无人机作业。手机已经成为农民的新农具,农民坐在家里划划手机就能了解技术和市场信息,甚至可以控制浇水和施肥。 第四,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三农”政策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告别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建立农业补贴制度,推行“三权分置”改革,搭建起农业支持保护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制度框架,这些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将长期起作用,也将长期坚持。 第五,开启了乡村振兴新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水电路网加快建设,全国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已基本实现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信号和通公路全覆盖,提质增效工程正加快升级。农村饮用水安全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取得新成效。据民政部统计,2023年,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484.2亿元,比2013年增长71.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提高到621.3元/人·月,比2013年增长206.3%。2023年末,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达到14.4万个。 三、新中国成立75年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经验 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在我们党的不同发展时期,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不断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三农”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工作保障。 第二,坚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安全则是国家安全的基础。中国共产党在对农村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揭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的科学规律。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安全则是国家安全的基础。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进而才能掌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我们有过粮食供给困难的时期,在粮食问题上不能忘记历史、盲目乐观。不能今天温饱无虞,就忘了昨天饿肚子的滋味,粮食连年增产,就看不到今后保障粮食安全的难度和压力。对于粮食安全,不能只算“经济账”,还要算“政治账”和“安全账”。 第三,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保护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们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农情实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欢迎。 第四,始终将“三农”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也就是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就农业论农业,应该站在经济社会全局的高度来促进农业、农民、农村的发展,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这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在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过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导向和农业农村短板的问题导向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 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展望 新时代,我们在推进“三农”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执政为民重“三农”,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 第二,以人为本谋“三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广大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不断提高农村民生福祉,加大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的水、电、路等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 第三,统筹城乡兴“三农”,牢固树立跳出“三农”抓“三农”的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支撑作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四,改革开放促“三农”,继续用好改革创新这一法宝,不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添活力、强动力、增后劲。 第五,求真务实抓“三农”,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扎实稳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农业生产取得历史性成就,农村面貌发生历史性变革,农民生活实现历史性跨越。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还任重道远,特别是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这个“三农”工作总抓手,学好用好“千万工程”宝贵经验,分类施策、久久为功,努力推动“三农”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新提升,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持续奋斗。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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