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

2024-10-19 18:37:37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房屋管理体制,上海对本市房屋管理机构职能进行调整,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承担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有关政策研究、政策执行和行业管理职责划出,设立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局级。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获悉,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了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上海设立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副局级),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机构。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成立后,加强的职责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研究,强化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加强对全市居住、非居住等各类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强化房屋修缮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房屋安全检测的行业管理;加强本市保障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对本市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和研究,强化对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各区房屋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政策研究室(法规处)、住房保障管理处(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住房建设监管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房产权籍管理处)、物业管理处、城市更新和房屋安全监督处(历史建筑保护处)、房屋征收管理处、落实私房政策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人员编制方面,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正副处级领导职数30名。非领导职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而据此前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发布的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胡广杰为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局长。


胡广杰,男,1971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慈溪,全日制大学,工学学士,在职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硕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闸北区委办公室主任、机要局局长,黄浦区副区长。现任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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