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观察:预付消费如何不踩“闭店”雷?

2024-10-18 10:00:17
人民网记者 郝帅早教机构促销热卖课程,数月后突然停业失联;健身房大力推销年卡,不久便人去楼空……近段时间,早教、健身等预付式消费领域频繁曝出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事件,其中“职业闭店人”的角色受到广泛关注。这些“职业闭店人”专为经营不善、特别是采用预付费模式的商家设计闭店策略、执行闭店操作,并负责处理商家遗留的消费者维权问题。在人民投诉平台,关于商家闭店“跑路”的投诉频繁出现,有网友反映,今年办理的1600元双人会员卡,在开卡后,健身房以装修为由暂停营业数日,实际上却关门停业,涉嫌圈钱跑路。类似的情况并非孤例。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前不久,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职业闭店人”案件,原告小王是一家瑜伽馆的老顾客,在瑜伽馆突然关门后,她发现其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原所属公司更是在半个月前就已经被注销。“职业闭店人”究竟是如何操作的?不久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此发布相关提示称,“职业闭店人”的一般操作是:在明知经营不善即将关门的情况下,联合经营者开展低价促销充值,吸收更多预付资金并挪用转移;再将原来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没有实际偿债能力的人,使原法定代表人“套现走人”,脱离原法律关系;最后一夜之间关门歇业,原经营者失联不见,由“职业闭店人”接手消费投诉、各类诉讼等事项。据了解,这种行为的目的,就是帮助经营者套走预付消费资金,逃避法律责任,降低向消费者承担责任的成本和风险。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通常需一次性支付较大金额。若“职业闭店人”协助债务人逃避债务,将给消费者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职业闭店人”的存在会严重打击消费信心,导致消费者不敢进行预付式消费,从而不利于消费拉动经济。若此行为成为普遍现象,将形成不良示范效应,对整个行业及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就对预付式消费的问题进行预警,并明确要求加强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对预付式消费责任主体、合同解释、赔偿损失责任等问题作出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同时,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对于预付式消费设置了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付费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必须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如果经营者需要迁址,必须提前30天告知消费者。中消协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谨慎决定、量力而行。中消协建议,消费者在消费前,要评估真实消费意愿和实际消费能力,再结合商家信誉、商品服务质量等信息货比三家;预付式消费务必签署书面合同,仔细审阅商品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核心条款,并尽量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妥善留存发票、收据、与经营者沟通记录等凭证。消费后,如果发现商家停业、关门、跑路、失联并且具有职业闭店行为特征,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消协组织或相关部门投诉。如果遭遇商家闭店前恶意促销圈钱涉嫌诈骗,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仅仅依赖消费者自身的能力和条件,需要从监管层面加强对预付消费行为的规制。”吕来明建议,监管部门应明确责任,降低监管成本,确保资金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吕来明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免过分追求低价格,谨慎处理预付式消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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