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 绿化(城市道路绿化应当符合的要求是什么)
城市道路绿化应当符合的要求如下:
1、道路绿地率指标如下:
(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百分之四十;
(2)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百分之三十;
(3)红线宽度在40到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百分之二十五;
(4)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百分之二十;
2、道路绿带设计如下:
(1)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
(2)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到6.0m,最小的也有1.2到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3)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3、行道树绿带:
(1)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2)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3)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5)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到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4、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5、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6、路侧绿带:
(1)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2)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
(3)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公路绿化的原则是什么?
道路绿化作为城市设计中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通过带状或者块状的“线”性组合,使城市绿地连为一个整体,成为建筑景观、自然景观以及各种人工景观之间的“软”连接。因此道路绿化越来越被重视,我国早在《汉书》中就记载:“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锥,树以青松”,说明二千多年前我国已有用松树作行道树的做法。随着城市建设飞跃发展,城市道路也逐渐增多,便形成了各种与道路相关的绿带。也有将行道树、林荫道与防护林带共同联成绿色走廊。1、城市道路的植物配置城市道路的植物配置首先应考虑交通安全,有效地协助组织人流的集散,同时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现代化城市中除必备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立交桥、高速公路外,有时还有滨河路、滨海路、林荫道等。通过道路绿化,不仅美化环境,同时也避免了司机的驾车疲劳,提高安全。1.1城市环城快速路的植物配置通过绿地连续性种植或树木高度位置的变化来预示或预告道路线性的变化,引导司机安全操作;根据树木的间距、高度与司机视线高度、前大灯照射角度的关系种植,使道路亮度逐渐变化,并防止眩光。种植宽、厚的低矮树丛作缓冲种植,以免车体和驾驶员受到大的损伤,并且防止行人穿越。快速公路以及一般公路的立体交叉绿地要服从交通功能,保证司机有足够的安全视距。出入口有作为指示性的种植,转弯处种植成行的乔木,以指引行车方向,使司机有安全感。在匝道和主次干道汇合的顺行交叉处,不易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立体交叉中的大片绿地即绿岛,不允许种植过高的绿篱和大量的乔木,应以草坪为主,点缀常绿树和花灌木,适当种植宿根花卉。1.2分车绿带指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分车绿带宽度由道路的不同而各有差异,窄者仅lm,宽可10m余,在隔离绿带上的植物配植除考虑到增添街景外,首先要满足交通安全的要求,不能妨碍司机及行人的视线为原则,一般窄的分隔绿带上仅种高度不超过70cm低矮的灌木及草皮,成枝下高较高的乔木。如低矮、修剪整齐的杜鹃花篱,早春开花如火如荼,衬在嫩绿的草坪上,既不防碍视线,又增添景色。随着宽度的增加,分隔绿带上的植物配植形式多样,可规则,也可自然。利用植物不同的姿态、线条、色彩,将常绿,落叶的乔、灌木,花卉及草坪地被配植成高低错落、层次参差的树丛、观花或观叶孤立树、花径、岩石小品等各种景观,以达到四季有景。北方宿根花卉丰富,如菊花类、鸢尾类等;孔雀草、波斯菊、二月兰等可点缀草地。还有些秋色叶树种如紫叶李、银杏、紫叶小壁、栾树、五角枫、黄栌等都可配植在分隔绿带上。这里需要提到得是我们无论以何种方式配置植物,都需处理好交通与植物景观的关系。比如说在道路尽头或者车辆拐弯处不宜配植妨碍视线的乔灌木,只能种植草坪、花卉及一些低矮灌木。1.3行道树绿带指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种植行道树的绿带。其功能主要为行人蔽荫,同时能起到美化街道、降尘、降噪减少污染的作用。比如有绿城之称的郑州以及其他中部城市喜欢用冠大荫浓的悬铃木等。目前行道树的配植已逐渐注意乔灌草结合,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长相结合;乔灌木与地被、草皮相结合,适当点缀草花,构成多层次的复合结构,形成当地有特色的植物群落景观,大大提高环境效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城市道路红线较窄没有车行道隔离带的人行道绿带中,不宜配置树冠较大高空容易郁闭的树种,一旦高空树冠郁闭,不利于汽车尾气的扩散。由于城市中的各种架空电线、地下各种电缆、热力、煤气、有线电视电缆、雨污水管道等造成行道树绿带的立地条件在城市中是最差的,绿带宽度往往也很窄一般在1-2m又加上土质差、人为因素等导致了行道树根系不深,容易造成风倒,所以行道树应选择耐修剪、抗贫瘠、根系较浅的树种。“三分种植,七分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可在树池上盖上树坑篦子,以减少人为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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