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政策(多地相继出台促汽车消费政策)

2024-01-25 19:15:49

多地相继出台促汽车消费政策

2023年,实施了13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出历史舞台,消费者购买大部分新能源车型时将不得不多掏腰包。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方政府从1月开始陆续推出促新能源消费政策,有的拿出真金白银延长购车补贴,有的发放大笔汽车消费券,大有接力国家补贴之势。

据经济观察网记者不完全统计,在2023年开年一个月的时间内,已经有十余个地方省市发布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包括上海、浙江、河南、山西、云南、吉林、沈阳、海南等,这显示出各地方希望持续提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迫切态度。具体来看,各地促汽车销费方式各不相同。

花式刺激政策出炉

河南省直接延长了购车补贴的时间。在河南在1月初对外公布的《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中,促进汽车消费占据第一条位置,提出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这意味着消费者仍可多享受3个月的补贴。

不过,这三个月内的补贴上限(10000元/台)稍低于此前2022年的国家补贴上限。据此前政策,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标准是:纯电续航里程300-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9100元;纯电续航里程大于或等于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12600元;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补贴4800元。

上海也延续了最高10000元的财政补贴政策,但只有在置换条件下才可使用。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表示将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万元的财政补贴。

有的省市延长购车补贴的时间,有的则发放消费券,包括无锡、沈阳、黑龙江、海南三亚、河北石家庄等。其中,据“无锡发布”1月23日发布的消息,无锡发放1200万元新能源汽车消费券,申领标准为:纯电动新能源汽车3000元/辆,其他动力新能源汽车1500元/辆(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黑龙江在1月20日发布《关于推动全省经济全面恢复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全省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强调鼓励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引导销售的乘用车实行不高于裸车价格10%的优惠;沈阳则在1月9日发布消息,于2023年1月10日至2月28日面向在沈个人消费者,发放1亿元新春消费券,其中汽车消费券4000万元,占比最高。

与此同时,多省市提出针对新能源车发展进行多方位支持,主要方式除了鼓励出台新能源消费补贴、发放消费券外,还包括鼓励开展新能源下乡活动、给予新能源车在限行、牌照指标、停车费限免等支持政策。如1月29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指导各地依法优化新能源车辆禁限行政策,在上路权限、牌照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实施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1小时内(含充电时间)免费。

山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于1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全面落实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停车费减免、通行便利、路权保障等支持政策。

云南省人民政府则于1月17日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提出加大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政策,鼓励出租车(含网约车、巡游车)、旅游客车、景区用车、城市物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国补”退出未减地方增长预期

在积极刺激汽车消费市场的背后,是各地方对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增长的寄望。这一方面是因为在地方财政中,汽车产业产值占据较高的份额,能够带动整体产业链的增长。另一方面,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目标,在2022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首次被提及,凸显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性。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零售567.4万辆,同比增长90%,成为全年车市的亮点。

但进入2023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增势放缓,据乘联会最新数据,2023年1月新能源零售销量预计为36万辆,同比增长1.8%,环比下降43.8%,渗透率26.5%。这背后有两大原因,一是春节休假的因素,二是去年底国补即将退出在一定程度上透支了今年1月的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在这种情况下,2023以来年各地相继出台促汽车消费政策,希望持续拉动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长。

基于此前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加之国家政策支持,尽管新能源汽车补贴在2023年全面退出,但各个地方并未降低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预期和目标,反而集体看涨。当前,部分省市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的中长期目标。

浙江在上述最新的通知中表示,争取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120万辆;吉林在1月19日发布的文件中表示,到2025年汽车产业规模达到万亿级,引进一家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品牌,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新生态;1月12日,湖北印发《湖北省突破性发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表示力争到2024年,实现湖北全省汽车产业产值跨越万亿,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此外,深圳、山东、广州、天津等地也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产业化集群。

在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出后,地方政府的刺激政策或将帮助新能源汽车稳住增势。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地方出台的补贴和消费券等在力度上与此前的国家补贴相比可能有所下降,刺激效果需重新评估。另外,目前各地出台的补贴刺激政策集中在短期,从中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将如何在完全市场化运营中持续增长,仍将是一大考验。

对于2023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可以实现30%-40%的增长,中国有望成为全球首个跨入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千万辆时代的国家。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则预计,2023年总体狭义乘用车销量2350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销量有望达850万辆,渗透率36%,同比增速超30%。

在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出后,地方政府的刺激政策或将帮助新能源汽车稳住增势。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地方出台的补贴和消费券等在力度上与此前的国家补贴相比可能有所下降,刺激效果需重新评估。另外,目前各地出台的补贴刺激政策集中在短期,从中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将如何在完全市场化运营中持续增长,仍将是一大考验。

新能源汽车你必须要知道的“七大政策”

国家新的汽车报废年限规定已经实行了,并且为了让车主们能够积极主动报废,还出台了报废补贴政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相关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细心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家汽车报废补贴政策有哪些

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全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户和过户。

已经上牌的车辆,不达标的将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

⑴.经维修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⑵.经维修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要求的;

⑶.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⑷.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车辆。

不同类型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是不一样的: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后必须每年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豪车报废)。

(2)皮卡强制15年必须报废,皮卡在美国也许是民用轿车,但在中国法规一律按照货车对待。(打算买超大型福特猛禽F150等大皮卡的朋友,要注意15年的报废年限)

(3)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7)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二、汽车报废补贴的标准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三、汽车报废补贴领取流程

1、车管所大厅26号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同时提交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保留原号牌需先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2、车管所档案室查档审核《机动车报废单》,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机动车报废单》。

3、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将机动车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同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

4、民警查验机动车,查验被报废解体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确认车辆五大总成(车身/车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后桥)是否齐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车辆销毁要求,民警负责进口机动车、校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低速汽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报废解体监销,其他车辆由报废回收企业自行销毁。

6、车辆销毁后,报废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报废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将以下资料送交车管所14号窗口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太平洋汽车网也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汽车咨询。

百万购车补贴

新能源汽车你必须要知道的“七大政策”

1.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到10%。

自2018年1月1日起,1.6L及以下排量的汽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016年12月13日,国家再次对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购置税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的购置税优惠从之前的5%改为按照7.5%来征收,依旧低于原本10%的基本税率。

2.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3.贷款买车首付低至15%。

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2017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新修订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传统燃油车的汽车贷款比例不变,依旧是80%;新能源汽车的最高贷款比例为85%;二手车的贷款比例也从50%提高到了70%。

4.电子车牌逐步推行。

2018年开始我国要逐步推行电子车牌,将从北京、天津、重庆、河北等地方试点运行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汽车电子标识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规划,将在全国设置100万个监测点,未来在全国出现拥堵城市的核心区域,都将使用电子车牌进行监测。所谓的电子车牌将会存储该车的车牌号、种类、车型、年检期、使用性质等十余项车辆信息,这些信息具有唯一性,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被冒用、盗用和仿制。

5.新能源双积分政策。

自2018年4月1日起,将针对在中国境内销售乘用车的企业(含进口乘用车企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及新能源乘用车生产(NEV积分)情况进行积分考核

6.车辆不能随便悬挂与品牌不符的车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出厂车辆电动车窗需具备防夹功能、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均需配备反光背心。

7.2018新能源补贴新政尘埃落定。

2018年的补贴政策从2月12日开始实行,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2017年补贴标准的0.7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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