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强奸未成年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严惩不贷
3名强奸未成年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今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最高法强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给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3名强奸未成年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罪犯郭某某是某地民办小学教师。从2013年至2019年2月,他利用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身份,奸淫6名女学生共计百余次,初次被强奸时这些女孩均不满14周岁。他还多次猥亵另外3名未满12周岁的女学生。第一审和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郭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3名强奸未成年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严惩不贷
罪犯尚某某是某地务工人员。从2011年至2020年,他在公园、广场、公交车、幼儿园门口等公共场所选取并结识低龄幼女,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将她们带至隐蔽处实施性侵害。他共奸淫、猥亵幼女5人,并猥亵幼女3人。尚某某还偷拍性侵害过程及被害人隐私部位视频、照片,以此要挟长期奸淫其中4名幼女,并导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症,多次自杀未果。第一审和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尚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罪犯公某某是某地农民。他利用同村张某(女,化名)经常到其经营的小卖部玩耍的机会,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长期精神控制张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实施性侵害。自2015年夏张某未满12周岁开始至2020年1月案发,公某某单独实施强奸8次、轮奸2次、单独或共同猥亵40余次,最终导致张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农药自杀身亡,殁年16岁。第一审和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公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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