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2016年高考分数线)
2016年高考分数线如下(部分省市):
1、天津。
文科一本532分,理科一本512分。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划定2016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为:理工类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512分,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24分;文史类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532分,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60分。
2、北京。
文科一本583分,理科一本548分。
23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2016年北京市高考录取分数线:文科一本线583分,二本线532分,三本线488分;理科一本线548分,二本线494分,三本线438分;艺术文科本科线346,艺术理科本科线321。高职单考单招分数线为:150分;其中艺术专业分数线为:105分。
3、河北。
文科一本535分,理科525分。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消息,经省招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了2016年河北普通高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一批文史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535分,理工类525分;本科二批文史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416分,理工类364分。
专科批文史类、理工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是200分。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为:文史416分,理工364分;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成绩要求为:文史270分,理工236分。
4、吉林。
文科一本531分,理科530分。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消息,2016年吉林普通高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文史类531分,理工类530分;第二批文史类413分,理工类402分;第三批文史类275分,理工类286分。
艺术类本科文史类268分,理工类261分;民办艺术类本科文史类178分,理工类185分;体育类本科文史类290分,理工类256分;民办体育类文史270分,理工236分。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全国统考时间不变,仍于6月7日开考,但各批次完成录取时间较去年推迟11天,将于8月底结束。另外,根据教育部8日发布的2016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今年加分项目以及分值,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16高考,哪些值得我们引起重视呢?
防止高考作弊再次升级
在做好高考工作方面,防止作弊始终是重要的一项。今年,教育部对防高考替考把关再升级。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
《通知》更特别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在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采用二代身份证,并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一些地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防替考。
招生方面,今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部将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全部录取结束延迟11天
今年,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定在8月底之前结束。通过对比《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会发现,今年录取结束时间较去年延迟11天。
高考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在加分方面,教育部明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分项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值不得超过5分:
①省级优秀学生;
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③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⑤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⑥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①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烈士子女。
加强对“高考移民”综合治理
每年临近高考时,“高考移民”问题总会引发社会关注。对此,《通知》提出,要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之前在3月4日,教育部、公安部下发有关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前要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在学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进校进班点名、重点学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 (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
考生电子档案为高校录取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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