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方案(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和特点)
《改革方案》的基本框架分为“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加强管理”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1.总体目标:
一是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合理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二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2.主要任务:有4个方面
一是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合格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两种: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
二是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招生高校要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公布。
三是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与现行高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呈现。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根据新高考方案,在广东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招生录取方式。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招生计划。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物理、历史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考生以院校专业组而非院校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志愿,其组内的选考科目要求须完全相同。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最迟2021年上半年公布。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省教育厅公布的思想政治等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是,根据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卷面分的统计分步确定的比例,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再依据每个等级的等级分区间,按等比例转换法则将考生的卷面分转换为等级分,等级分起点赋分为30分,一分一档。有一点可以肯定,考生在某门科目中的成绩排序,转换前后不会发生变化。
四是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要逐步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将逐步采用中考成绩和高职院校自主测试的方式进行。
3.加强管理。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高校招生自律机制,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和规范高考加分管理4个方面确保高考综合改革规范有序。
4.保障措施。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条件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推进。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考试招生安全管理,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加强高校与高中学校协同育人工作,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及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能力建设。同时,要求宣传、编制、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出台必要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改革。特别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综合起来看,我省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符合国家要求。如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二是充分借鉴试点经验。把普通高考分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夏季高考以本科为主,春季高考以专科为主;对选择性考试科目按等比例转换规则进行等级赋分;夏季高考采用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录取模式。三是与同期启动改革省份同步。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均采用“3+1+2”的选考模式;选考科目“1+2”的赋分方式,“1”即物理、历史均采用卷面分;“2”按A、B、C、D、E 5个等级进行等级赋分。四是体现广东特色。如合格考成绩“一考两用”,切实减少学生考试次数和减轻考生集中应考压力;考试次数和时间安排与现行的考试一致,没有增加考试的次数,没有改变考试的时间,保持了稳定性和延续性;英语一年两考,听说考试1次、笔试1次,与我省现行做法一致,但是听说分值增加到20分;思想政治等4门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办法,对每个等级人数比例和每个等级的等级分区间,根据我省考生规模及实际的实证模拟研究作了调整优化。
高考改革新方案2023高考是什么政策
2024年湖南新高考政策如下:
1、科目要求的本科专业数量占本科专业总数的43.76%,含物理科目的占比为51.79%,含化学科目的占比为46.46%,含历史科目的占比为1.74%,含“物理+化学“科目的占比为45.98%。
2、可以看到相比以往选科要求,物理、化学2门均需选考才可以报的专业,权重占比有了非常大的提升。“物理+化学“选科或成为理工类专业选择“常规标配“。
3、另外政治学类、外交学、公安学类等专业需要必选政治。化学的权重有了非常大的提升,选考“物理+化学“,几乎包揽了热门专业。
4、更重要的是,不只是理工类专业,医学、农学等专业,选科要求也基本上都是必选物理、化学。
新高考简介:
1、新高考选科是随着全国高考试点改革的推进,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地相继开始实行的高考政策,于2014年9月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其模式一般为“3+3“,取消文理组合,学生可以自主决定科目组合。与学生自主选科相对应,试点地区的高中开始全面推进“走班制“教学和特色化办学。
3、2022年6月,四川、河南、云南、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新高考改革方案落地,2025年整体实施“3+1+2“模式。
4、取消文理科,实行”3+3“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统一高考成绩和自主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法律分析:高考改革新方案2023高考是:1.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3.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4.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5.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6.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法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措施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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