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创业门路(学校是如何引导毕业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与岗位建功立业的)
2009年1月19日,国务院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第一,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补贴政策。第二,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第三,选聘招录优惠政策。第四,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二、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第一,清理影响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第二,取消落户限制。第三,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第一,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第二,鼓励困难企业保留高校毕业生。第三,鼓励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四项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享受公共服务。五、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一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二是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各地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活动。三是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抓好政策落实。四是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要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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