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2024-10-30 09:02:01
青海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省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通过分阶段、抓重点、阶梯式推动按病组和病种分值(DRG/DIP)付费方式改革,持续助力“三医联动”协同治理。这项改革使群众负担减轻,医院发展得到激励,基金效能提升,实现了医保、医院和患者的三方共赢。青海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省医保局提前完成了统筹区域、医疗机构、付费病种、医保基金的全覆盖任务,并在国家交叉评估中多次取得优秀成绩。患者得到了实惠,医院能够更好地发展,医保基金也更加可持续。支付方式改革激发了医疗机构控制成本和约束过度医疗行为的动力,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平均住院天数减少了0.8天,每次医疗费用下降了1100余元,个人负担减少了近200元。
医院方面,通过发挥“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杠杆作用,精细化管理得到加强,病案管理质量显著提高,病种收治结构优化,疑难重症患者收治增加。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从2022年的28.89%提高到34.24%,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为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医保基金效能也得以提升。省医保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藏蒙医院制剂医保目录,全面落实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并动态调整门诊慢特病用药目录。充分考虑基金承受能力和各方需求,先后进行了25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涉及2227个项目,调价资金达7.95亿元。其中85%的调整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现了医院管理水平和基金使用绩效的双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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