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向高校毕业生发放购房券 支持人才安居
大连市出台《大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包含14条举措,涉及金融、人才和公积金政策支持。
响应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大连将批量调降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其加点幅度将调整为不低于-30BP,以减少居民房贷利息支出。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取消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贷款利率由银行根据客户偿付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对符合领取大连市新毕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在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的基础上,若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再分别发放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大专、中专、技工院校等毕业生在上述区域购买新房可获得3万元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购房券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1承担。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参照制定本地区购房券政策。
符合领取大连市安家费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尖端人才500万元,领军人才260万元,高端人才120万元,青年才俊30万元),购买新建商品房后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安家费。同样地,符合领取新毕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购买新房后也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住房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毕业高校毕业生、软件人才租赁国房集团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每租满一年减免两个月租金。各类产业工人、职业技能人才、环卫工人等新市民、年轻人租住国房集团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国房集团给予10%租金减免,减免部分由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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