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汽车地下停放场所充电区域不应设在地下四层及以下

2024-10-13 09:00:33
10 月 13 日消息,深圳发布全国首个关于新能源汽车地下停放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标准。 由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牵头编制的地方标准新能源汽车地下停放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4403 / T 509—2024,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将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开始实施。 新规并未禁止新能源车停地下车库,但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地下停放场所充电区域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二层,不应设置在地下四层及以下。且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规定分组设置,各组之间应设置组间隔墙,或相邻两组之间间隔不应小于 6 m。 新能源汽车地下停放场所充电区域不应采用快充设施,充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不应超过 30 kW,且宜采用小功率非车载充电机。 附规范原文:https://www.sz.gov.cn/attachment/1/1491/1491519/11578943.pdf ▲ 图源深圳消防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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