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卓朗科技被罚1000万元,触及重大退市情形

2024-10-31 09:00:33
10月30日晚间,卓朗科技(600225.SH)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对公司罚款1000万元,时任卓朗发展总经理张坤宇、副总经理戴颖终身市场禁入。同时,卓朗科技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10月31日,公司股票将停牌一天,股票简称变更为*ST卓朗。虚构销售业务,5年虚增利润13.37亿元证监会查明,2019年至2023年,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发展)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卓朗发展及其子公司江西卓朗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将虚假采购的服务器直接或经客户销售给温岭乾民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上述交易货物无真实来源,销售过程无实际货物流转,且销售回款来自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最终主要来自卓朗发展,形成资金闭环。此外,卓朗发展将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虚假销售给客户,并同时安排客户将上述产品销售给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上述交易各业务环节的购销合同和签收单主要内容由卓朗发展确定,软件及服务未真实交付验收和使用,且销售回款来自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最终主要来自卓朗发展,形成资金闭环。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49亿元、4.89亿元、3.39亿元、6.56亿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45.19%、41.60%、72.46%、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49亿元、3.10亿元、3.39亿元、3.57亿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7.68%、41.26%、86.08%、50.27%。5人参与财务造假,两任董事长对企业管控失效证监会查明,2017年9月起,张坤宇任卓朗发展总经理,其间全面负责卓朗发展经营管理,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策划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卓朗发展时任副总经理戴颖,组织财务造假资金划转,统筹管理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参与卓朗发展财务造假。此外,卓朗科技时任监事岳洋、王超以及卓朗发展时任职工监事于伟凯,也先后参与卓朗发展财务造假。而卓朗科技时任董事长于伟凯、王志刚,卓朗科技副总经理庞国栋,卓朗科技时任总经理、卓朗发展董事长刘新林等人,均未对卓朗发展经营予以有效管控,负有责任。累计被罚3800万元,两人终身市场禁入证监会认为,对于卓朗科技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张坤宇、戴颖、阎鹏、王志刚、刘新林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岳洋、王超、庞国栋、于伟凯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二、对张坤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三、对戴颖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四、对阎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五、对王志刚、刘新林、岳洋、王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六、对庞国栋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七、对于伟凯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同时,张坤宇、戴颖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张坤宇、戴颖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披星戴帽卓朗科技表示,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起停牌,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9.95亿元,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7.85%;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6亿元,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6.31%。前述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第(六)(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卓朗科技当晚发布三季度报告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8亿元,同比增长46.75%;归母净利润-2.48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4924.79万元,由盈转亏。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981.91万元,同比下降90.62%;归母净利润-1.3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2434.7万元。责编:史健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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