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如何办理美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已回国留学人员也可向教育处组申请补办回国证明)。
请对照留学院校所在使领馆辖区,向相应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在驻美使馆馆区留学者,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在驻美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报到系统内进行报到注册:
请将以下材料邮寄我处(一般请在回国前一个月左右申请办理),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网上申请并打印)
2) 毕(结)业证书复印件(确定能获学位,但还未获证书者,请提供校方开具的证明)和来美第 一份I-20表,无毕(结)业证书者提供第 一份和后一份DS2019表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在美留学进修的材料;
3) 有效中国护照 照片页、签证页及I-94表的复印件(未保留I-94表复印件的已回国留学人员请提供护照上有出入境章页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
5) 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贴好邮票,小信封:美国境内44美分以上,寄回国内,98美分以上;
6) 其他类型信封邮资请咨询美国邮局。不接受Fedex等其他邮递渠道)
备注:
*对毕业即回国的同学,由于尚未领取毕业证书,可请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即可。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1)和5)项
*已回国的留学人员可申请补办,申请材料同上,如果回国机票遗失,请提供已经回到国内的其他证明材料(护照上入境章页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
简化程序、关注老龄化社会、引进人才。之前,留学生回国,是需要驻外领事馆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但自2020年11月1日起,教育部决定取消该证明,留学生可以凭借自身在国外学校的毕业证书、国外机构的科研成果等相关资料,确定其留学生的身份和经历,这一举措,从根本上简化了相关程序,而很多留学生虽然长期在国外上学,但父母多年龄较大且都在国内,取消回国人员证明,方便了他们回来探望父母,同时也有利于人才引进。
一、很大程度上简化了相关程序。
前期,留学生如果想从国外回来,需要向驻外领事馆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经过层层审批,才能够回来,但目前取消了该程序后,让留学生回来更加方便,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领事馆关于这方面的工作量,一举两得。
二、有利于留学生回国探望父母。
很多留学生虽然常年在国外上学,甚至在那边结婚、定居,但他们的父母往往由于年龄大,不适应国外的生活,或是由于留学生本身经济能力达不到,而基本上都居住在国内,但随着父母年龄越来越大,留学生们由于回国程序复杂,导致与父母团聚的时间并不大,而此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取消,能让留学生在想念父母,或是父母有突发状况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回到国内。
三、有利于留学人才的回归与引进。
取消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让留学生能够随时随地、方便快捷的回到国内,可以说把国内与国外的距离,缩短到了只有路程上,这样对于很多想要回国进行科研、教育的人才来说,也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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