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汽车(天津市长途客运汽车行业治安管理规定)

2024-01-24 22:04:46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长途客运汽车行业的治安管理,保障乘客和司乘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长途客运汽车业务(包括外地经营往返、途经本市长途客运汽车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进站、上车的乘客或其他人员,除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外,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市公安局是本市长途客运汽车行业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依法对长途客运汽车行业进行治安管理,并对治安防范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第四条 凡在本市经营长途客运汽车行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领取客运证件后15日内到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办理备案手续。

本规定发布前,已从事长途客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3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经营长途客运汽车业务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停业、歇业、复业、变更名称、迁移地址、更换司乘人员、增减营运车辆和变更车型、车辆外观、营运线路、停车地点的,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在15日内到原备案的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办理变更手续。第五条 凡在长途客运站(区)附近经营客运出租汽车、机动或人力三轮车的,不得影响长途客运汽车站(区)秩序。第六条 长途客运汽车站的停车场、候车室(区)、售票处、行李房、小件物品寄存处,必须符合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经许可在长途客运汽车站内经营商业、旅店业、饮食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性行业的,应当遵守有关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 经营长途客运汽车业务的单位,须有一名***负责治安防范工作;个体经营长途客运汽车业的,以长途汽车站点为单位设治安员并组成治安联防组。第八条 经营长途客运汽车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司乘人员、站务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维护车站、车厢的治安秩序;

(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三)禁止运载或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发现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违禁品进站、上车的,应予阻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四)禁止利用长途客运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第九条 乘客进站乘车必须遵守公共秩序,接受公安人员治安管理,协助维护车站、车厢的治安秩序。第十条 乘客携带、托运、寄存的包裹行李,应接受公安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财物,防止遗失、被盗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第十一条 严禁乘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上车:

(一)炸药、雷管、导火线、鞭炮、汽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腐蚀、放射性危险物品;

(二)违反规定携带的枪支、弹药、警械;

(三)匕首、三棱刀、弹簧刀和其他管制刀具;

(四)迷信、*秽的印刷品、音像制品和其他迷信、*秽物品;

(五)其他违禁品。第十二条 严禁在车站、车厢内进行赌博、斗殴、敲诈勒索、骗取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发现存在重大治安隐患,应当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发出《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接到该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在长途客运汽车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或者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一)营运的长途客运汽车,未按照本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罚款的,可滞留车辆,限期补办备案手续并追缴罚款;

(二)未按照本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客运出租汽车、机动三轮车在长途客运汽车站(区)停放、招揽乘客影响长途客运汽车站(区)治安秩序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人力三轮车在长途客运汽车站(区)停放、招揽乘客影响长途客运汽车站(区)治安秩序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规定携带警械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六)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整改或拒交罚款的可滞留车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依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途车儿童票的规定如下:

1、汽车儿童票的购票标准是按照身高进行收费;

2、身高在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身高在1.2米至1.5米之间的儿童,需要购买儿童票,身高在1.5米以上的儿童,则收取全额票价;

3、汽车儿童购票的标准与火车、高铁一样,一个成年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如果携带多名儿童,则只有一名儿童免票,其他儿童须购买儿童票。

长途汽车禁止携带的物品有哪些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如气枪、猎枪、发令枪、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样品枪、道具枪等各类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如炸药、爆破剂、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3、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等;

4、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汽油、煤油、乙醇(酒精)、油漆等。

法律依据:《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二十二条

成人及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1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但不供给座位;携带免费乘车儿童超过一人或要求供给座位时,须购买儿童票。

第二十三条

身高1.1米至1.3米的儿童购买半价儿童票,供给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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