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 面临多项严厉惩罚

2024-11-03 17:01:56

近日,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国防动员委员会通报了一起高校毕业生廖某某因拒服兵役被联合惩戒的案例。廖某某是西北民族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下半年,他自愿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并通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签订了《依法服兵役承诺书》,于9月1日被批准应征入伍。

廖某某9月18日入营后,多次表示不喜欢部队生活,难以适应严格的规章制度。从9月24日起,他四次向连队提交书面申请,表达不愿服役的意愿。尽管新兵班长、连队干部、县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人武部领导以及家长亲戚反复做思想工作,讲解拒服兵役的相关政策法规、严重后果和真实案例,廖某某仍坚持不愿服役。最终,他在10月10日签署《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除名处理审批表》。鉴于廖某某反复教育无果仍拒绝履行义务,部队于10月24日对其作出除名处理并依规退兵。

廖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给军队和地方造成了负面影响。为维护兵役制度严肃性并警示教育全社会适龄青年,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文件对廖某某进行了处罚: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取消其义务兵优待政策并处以罚款55737元;在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及其户口簿“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出国(境);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取消学费补偿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同时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县媒体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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